「鑫鼎鑫」董事被控欺詐提堂申請保釋被拒 案押後至11.11再訊
涉嫌向政府供應冒牌樽裝水的「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61歲負責人呂子聰被控一項欺詐罪,昨早(19日)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審訊。
61歲被告呂子聰,報稱商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25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控罪指呂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作虛假陳述,即稱他在投標時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並虛假聲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會向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藉此意圖中標;誘使物流服務署批出價值5,294萬港元標書令「鑫鼎鑫」獲利。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至11月11日再訊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與飲用水的實際生產商作追查,檢驗冒牌與正牌飲用水分別,及檢驗被告辦公室電話。
案中同樣被捕的公司股東、呂子聰的57歲妻子陳碧琳,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中向警方報到。
據悉,呂子聰和陳碧琳夫婦近年捲入數宗法庭案件。夫婦其相關公司「國洋企業」等人,被日本公司指控涉使用虛假文件購買和銷售「哥士的」,入稟索償1.15億港元。「國洋企業」在2023年成功中標,向康文署供應次氯酸納溶液兩年,總值約353萬元。二人亦涉及其他3宗涉未繳款案件,包括兩宗未還信用卡款項個案及一宗未繳稅個案,涉款29.4萬至38.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