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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全副裝備往示威脫非法集結罪 於律政司上訴得直後改認罪 官司折騰6載 判囚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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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2019年11月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有示威者集結堵路,當時一名46歲無業男子被捕遭控「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他本來在2021年經審訊後獲裁定屬「無辜旁觀者」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案件要發還原審法官處理。該名現已53歲的男子今天(28日)選擇認罪,並求情指事發至今6年以來均承受沉重壓力。法官葉佐文指他事發時身穿完整裝備顯然是有預謀行事,但考慮到他並非號召者,未有攜帶武器亦未曾挑釁警方,判他監禁6個月。

2019年11月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有示威者集結堵路,當時一名46歲無業男子被捕遭控「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他本來在2021年經審訊後獲裁定屬「無辜旁觀者」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案件要發還原審法官處理。該名現已53歲的男子今天(28日)選擇認罪,並求情指事發至今6年以來一直承受沉重壓力。法官葉佐文指被告事發時身穿完整裝備顯然是有預謀行事,但考慮到他並非號召者,未有攜帶武器亦未曾挑釁警方,判他監禁6個月。

案發當晚旺角街頭有超過100人非法集結。

被告王若詩,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被控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被告之前否認控罪,並於2021年7月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2024年提出上訴,上訴庭2026年裁定案件需發還重審,而被告今日就於區域法院認罪。

案情指2019年11月10日晚上約10時,有超過100人在彌敦道與山東街範圍集結。警方從三個方向匯合進行驅散,期間被告當場被捕,被搜出口罩、手套、護目鏡、防毒面具、索帶、雨傘及發光棒等示威者常用裝備。

案件編號:DCCC 2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