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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友人被困「KK園區」 訛稱赴泰營救騙對方母親53萬贖金 無業漢認串謀詐騙囚32月

一名25歲無業男子借營救遭禁錮在泰國「KK園區」的友人為名,串謀他人詐騙對方母親合共53萬港元「贖金」。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周一(4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32個月。暫委法官余俊翔判刑時斥責被告利用受害人營救兒子的「脆弱心理」犯案,明顯是落井下石及趁火打劫,行徑令人不齒。

位於泰緬邊境妙瓦底鎮的緬甸「KK園區」,據報是人口販賣鏈條的終點站,流落到此的受害者可能遭遇恐怖結局。
位於泰緬邊境妙瓦底鎮的緬甸「KK園區」,據報是人口販賣鏈條的終點站,流落到此的受害者可能遭遇恐怖結局。

25歲無業被告梁子軒,承認於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間,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串謀詐騙女子陳麗香。余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時任職搬運散工,月薪約8000元,當時其女友懷孕,而他收入不穩,故選擇犯案。辯方又指,被告在事件中僅為5000元報酬負責收取騙款,並非案中主謀,亦非隨機犯案的「專業騙徒」,望法庭輕判。

余官同意被告針對特定人士犯案,並非隨機行事,但本案涉及53萬元騙款,金額龐大,而被告未能賠償,亦在案中角色舉足輕重。余官另提到,被告有6項刑事定罪紀錄,包括盜竊、非禮、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他更在另一案的警方保釋其間干犯本案,遂以此為加刑因素,最終判處被告監禁32月。

根據控方案情,女事主兒子賴偉樂於去年6月21日離家,兩日後便向母親發訊息稱被禁錮,要求聯絡其友人「Ken」求助。被告隨後自稱是「Ken」到訪陳家,並當場與賴通話。當時賴聲稱被「賣豬仔」到懷疑「KK園區」並簽下賣身契。被告在女事主面前致電一名神秘女子要求營救,並表示要支付33萬港元贖金,又承諾會親自前往泰國接賴回港。

被告數日後聯絡事主,聲稱已到達禁錮地點,但要求加付20萬元贖金,女事主遂按指示存入加密貨幣(泰達幣)。惟她在支付合共53萬元後,兒子仍音訊全無,驚覺受騙遂報警求助。

她隨後更直接與園區負責人取得聯絡,並在對方指示下額外支付價值17.5萬港元的加密貨幣後,兒子終獲發還護照並由司機送走。入境紀錄顯示,賴在案發期間確有經澳門前往泰國。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在所謂「救人期間」根本未曾離開香港,其行為純屬騙局。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受友人「阿傑」指示上門收款,事後可獲得5000元報酬,與事主見面時亦是戴著耳機聽從指示說話。

案件編號:DCCC 59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