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長者新春換新鈔封利是 中年漢銀行門口尾隨老婦返家亮剪搶劫 認罪後判囚4年8個月
創業失敗中年男子因生意慘淡仍要支付人工租金而陷入財困,走投無路下選擇向獨居老人下手,並在銀行門口等待目標,見七旬老婦提款後便尾隨對方返家再亮剪指嚇搶劫。他今日(13日)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獲法官張慧玲接納屬單一事件,認為他已真誠後悔,判他監禁4年8個月 。

51歲被告黃頌國承認於2025年1月18日,在屯門翠寧花園某單位搶劫77歲鄭姓老婦共6,400元現金、iPhone手機、兩張八達通及散紙包等財物,總值近1.4萬元。
案情指,鄭婦獨居於案發單位,案發當日她為準備新鈔封利是,獨自到附近銀行提取4,000元現鈔後便乘車回家,惟開門時遭被告從後箍住並以剪刀架頸指嚇。入屋後被告見客廳裝有閉路電視便先剪斷電線,再叫鄭婦交出財物。
鄭婦從手袋拿出1,200元鈔票,但被告斷她頸上手機繩搶走手機,再將她推倒地上搶走手袋後逃去。鄭婦高聲呼救驚動鄰居報警,事件中她手腳受輕傷。
被告同日落網,他被捕後承認案發當日在屯門市廣場的滙豐銀行附近流連,見到鄭婦提款所以尾隨她回家搶劫。辯方求情時就指,被告並非有預謀犯案,當時只是深陷財政壓力一時衝動,強調身懷剪刀是因為他從事寵物善終工作經常要剪開動物屍體膠紙。
辯方並表示,被告本來任職電腦技術人員,其後接手營運一間寵物善終服務公司,可惜生意慘淡要靠借貸維持,面臨租金及薪金壓力才一時反常衝動犯案。
案件編號:HCCC 82/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