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車長倒車撞斃同事 官接納一向小心駕駛今次屬個別事件 判200小時社服令
九巴車長在九龍灣車廠天台「排車」期間撞倒另一名車長未有即時察覺,傷者在兩小時後才被發現證實不治。他本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審訊後法庭認為僅不小心駕駛罪成,將他還押11天後,今日(12日)判他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認為,被告未曾有交通定罪紀錄,反映他過往駕駛態度良好,故今次犯錯可能是個別事件,相信他重犯的機會不高。況且他已被拘押了一段時間,判他繼續監禁對社會、其本人或事主家屬都不見得有好處,遂判處社會服務令作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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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孫偉亮(48歲)被裁定於2023年9月7日,在九龍灣九巴車廠5樓不小心駕駛一輛巴士。事發於當時清晨4時許,被告執行「排車」工作將巴士泊到指定位置,在倒車時撞倒並輾過前往取車開工的車長羅育權。惟他未有即時察覺,到早上7時許才有人發現羅倒臥地上,已無知覺。
練官裁判官時指出,案發時被告並無超速,現場燈光不足而且行人道過於狹窄,加上肇事巴士的倒車警報器損毀,以致倒車時車後方確會出現盲點,故此未能肯定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證實危險駕駛罪名。
案件編號:DCCC 164/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