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任成報借貸擔保人 高院裁定確有簽擔保書須還2.34億
曾因洗黑錢罪成被判監6年的英格蘭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2010年為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作擔保,向一間上市公司借款3710萬,惟後來成報傳媒遭法庭頒令清盤,一直拖欠款項。債主早前入稟高院要求楊家誠還款,高院法官鄭蕙心周四(26日)頒布判辭指,楊家誠曾言夢想擁有一份報紙,他持有的公司亦向成報傳媒提供貸款,拒絕接納楊不曾簽署涉案借款擔保書的說法,直斥楊的證供不可信。法官下令楊家誠償還本金、違約利息連同合約利息共逾2.34億元。
本案原告為中國能源開發控股有限公司(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被告為楊家誠。入稟狀指出,星美出版集團有限公司(於2012年更名為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在2008年至2010年期間,先後向原告借貸7次,總金額為3710萬元。楊家誠於2010年及2011年簽署合約,成為該7筆貸款的擔保人。由於《成報》於2015年被頒令清盤,清盤人確認其資不抵債,原告遂轉向擔保人楊家誠追討相關本金及多年累積的違約利息,金額高達1.77億元。
鄭官在判詞中指出,考慮到涉案文件紀錄、客觀事實及筆跡專家的證據後,認為整體情況足以證明楊家誠當年確實簽署了涉案擔保書。文件清楚列明楊作為擔保人,需無條件承擔相關債務。鄭官最終裁定原告勝訴,下令楊家誠須向原告償還本金連利息,合共超過2.34億元。
報稱美髮師出身的楊家誠,過去曾因洗黑錢罪成被判囚6年。他在2009年收購當時仍處於英超的伯明翰球會,成為首位收購英超球隊的香港商人,一度轟動球壇。
案件編號:HCA 784/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