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賢:強烈要求徹查元朗狗隻咬噬事件 加強推動狗主責任教育
元朗一商場外昨日發生嚴重狗隻咬噬事件,一隻大型犬隻在無牽繩的情況下於公眾地方突然襲擊並活生生咬死一白色比熊,而該大狗主人全程未有作出任何阻止或控制行為。立法會議員何俊賢對事件表示關注,並去信政府,促請徹查事件並全面加強狗主責任教育。

何俊賢表示,根據現行《狂犬病條例》(第421章)及《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狗主有絕對責任確保其犬隻在公眾地方必須用帶牽引狗隻,針對大型狗隻、危險狗隻必須時刻使用長度不逾2米或1.5米長的狗帶穩妥牽引。他指出,是次事件狗主行為明顯漠視公眾安全,已嚴重違反法例,事件亦凸顯在政府執法及教育層面仍有改善空間。
何俊賢認為,首先要徹查事件,追究涉事狗主的法律責任並依法予以嚴懲。其次,必須加強狗主責任教育,他建議聯同有關部門及動物團體,透過不同渠道向狗主宣傳妥善管控狗隻、以及遵守相關法例的必要性,促使狗主有意識履行自身責任。
同時,建議應加強在公眾地方巡查及抽查狗牌之頻率與力度,確保所有犬隻均已依法領牌、植入晶片及接種疫苗。對於屢次違規、犬隻有攻擊紀錄或未能有效控制犬隻之狗主,應依法檢控,並考慮提高罰則或引入其他懲戒措施,以收阻嚇之效。此外,他指出,在推廣寵物公德的同時,對於在公眾地方不牽繩、不清理糞便等行為,必須配以堅決的執法行動,確保法例得以有效執行,保障市民及動物福祉。
何俊賢強調,養寵物屬於個人選擇,但飼主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及社會責任。政府要從教育、執法及宣傳等方面多管齊下,加強對狗主的監管及引導,切實維護香港公共安全及動物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