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司機涉超載兼載小童被捕 警方嚴厲譴責不負責任駕駛
有網民日前上載相片至社交平台,指一輛電單車在元朗公路、博愛醫院對開一帶行駛期間,車上除司機外,還坐着兩名乘客,包括一名頭戴頭盔的小童。警方今天(7月19日)將涉事尼泊爾裔司機拘捕扣查,同時嚴厲譴責這類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


網上流傳的涉事相片顯示,當時涉事電單車的後座乘客扶抱着小童,同時攜着大小兩袋及背起一個幼稚園書包。相片瘋傳後,不少網民批評司機妄顧安全、「想害死個小朋友!」
警方指留意到相關相片後展開調查,新界北總區交通部調查組追查涉事司機,今天上午拘捕一名37歲尼泊爾裔男子,涉嫌作為電單車司機運載一名以上乘客,以及運載不足8歲的兒童電單車乘客,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同時嚴厲譴責這類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指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
警方呼籲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在道路上的電單車的司機,不得在其電單車運載一名以上的乘客;如該電單車裝配有側車,側車所載乘客人數,不得超過該側車固定座位數目。而在道路上的電單車的司機,不得用該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除非該兒童坐在牢固安裝在側車內的座位上。違者如屬首次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