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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公開親密照 勒索董事人夫260萬 45歲美容師判囚52月 官:私密威脅行為卑劣

美容師成了在金融界任職董事的已婚人夫情婦後,涉在與人夫失聯後,上傳二人合照剪輯而成的影片到網上,更勒索對方共約260萬元。情婦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起底及勒索等6罪成,今(2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52個月。暫委法官徐綺薇判刑時斥責被告利用事主的脆弱處境,不止一次以掌握的私密資料威脅事主,公開婚外情關係以獲得金錢,對事主造成心理壓力及不可逆轉的後果,行為實屬卑劣。

被告美容師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2個月。

操普通話的45歲被告李燕林,被控4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及2項勒索罪。4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指,她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間,在香港未獲資料當事人X的相關同意下,披露X的個人資料,即其姓名及顯示其容貌的影像,意圖導致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2項勒索罪則指她於2022年5月15日至30日以恫嚇的方式作出不當要求,即要求X交出港幣 60萬元;及在2022年6月5日至17日以恫嚇的方式要求X交出港幣200萬元。

男事主X早前作供時透露,他在2017年認識被告,兩人2020年再次碰面並發展婚外情。被告知他已婚,亦知道其工作的公司。被告在疫情時沒有正職,便每月向他索取4萬元生活費。其後又稱要還內地房貸,X再轉賬80萬給她。惟被告之後想要買保時捷,X沒再理會她。兩人之後沒再聯絡一段時間。他其後得知被告已離港,故認為兩人關係已結束。

至2022年3月,X不斷收到被告的訊息要求見面,又稱若X拒絕後果自負,X未有理會。同年5月,X在Youtube上驚見他與被告的合照被剪輯成影片,更附有X的姓名,指他是「感情騙子」。X找助手聯絡被告,被告承認是她做的,並再要求見X,被告一度把影片下架。

被告同月再向X要60萬元,X還價30萬。X形容當時是「肉隨砧板上」。X後來發現網上再次出現他與被告的合照影片,X之後與被告見面,會面中被告稱要200萬才收手,X聞言直說:「黐線」和「無可能」,提議若被告肯簽保密協議,會給她一筆錢。

被告簽協議後,X開出100萬元本票作為「和平分手費」,條件是被告要刪除影片,和不公開二人關係,被告遂刪除影片。同年9月,X獲銀行告知,其個人資料在網上被洩漏。X查證後發現YouTube上有影片公開他與被告的多張照片,X認為只有被告會做這些事,認為被告或懷恨在心,不滿未獲200萬元,想「一鑊熟」,故再上載影片。X覺「見唔到完嘅一日」,最終報警。

被告自辯時指她與X交往時不知對方有老婆,承認曾要求被告買新車,但無提要買保時捷。被告稱因無法聯絡X,所以把兩人的合照製成影片並放上網,目的只想X再找她,別無他想。被告她否認向X索260萬元,又稱她曾說:「一鑊熟。」只是衝口而出。

案件編號:DCCC84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