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移英港人訛稱移居地取回強積金 保險經紀串謀詐騙罪成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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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以BNO簽證移英的港人急欲取回強積金,在一個名為「強積金分手村」群組聯絡上一名叫做「強積金分手法師」的保險經紀,向對方支付「律師費」後,再填表訛稱移居內地甚至非洲國家毛里裘斯,成功取回數十萬元的強積金。廉政公署接獲舉報展開調查,有人返港時立即被捕。37歲保險代理經審訊後,於區域法院被裁定6項串謀詐騙及使用假文件罪成,還押至11月26日判刑。 至於成功經他以欺騙手段提取強積金的6名客戶,有4人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另兩人認罪後亦以污點證人身份出庭頂證。他們均表示,在得知以移英為理由申請取回強積金「此路不通」或者需時甚久之後,遂委託「法師」代辦,期間被要求提供虛假的內地地址、租約及工作證明等資料。
多名以BNO簽證移英的港人急欲取回強積金,在一個名為「強積金分手村」群組聯絡上一名叫做「強積金分手法師」的保險經紀,向對方支付「律師費」後,再填表訛稱移居內地甚至非洲國家毛里裘斯,成功取回數十萬元的強積金。廉政公署接獲舉報展開調查,有人返港時立即被捕。37歲保險代理經審訊後,於區域法院被裁定6項串謀詐騙及使用假文件罪成,還押至11月26日判刑。
至於成功經他以欺騙手段提取強積金的6名客戶,有4人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另兩人認罪後亦以污點證人身份出庭頂證。他們均表示,在得知以移英為理由申請取回強積金「此路不通」或者需時甚久之後,遂委託「法師」代辦,期間被要求提供虛假的內地地址、租約及工作證明等資料。
涉案保險經紀黃錦輝( 37歲),案發時為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的保險代理,亦是強積金中介人。控罪指他於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間,協助多名客戶以虛假資料,向永明信託有限公司申請提早提取他們的強積金。
案情指,案發時富衛與永明金融達成策略夥伴協議,富衛的代理人可推銷永明信託的強積金計劃。由於香港政府於2021年1月29日起不再承認BNO護照,積金局遂指示強積金受託人不要依賴BNO或相關簽證,作為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證據。
案中6名申請人於2021年6月至12月以BNO護照移居英國,他們在2022年間得被告協助取回強積金,涉及金額共460萬元。綜合他們的證供,他們分別在移英前後在社交平台群組內得知被告的資料,聯絡上之後獲告知他可以「短跑」途徑取回強積金。
其中有人拿回鄉證提出申請,又交出偽造的內地租約及僱傭合約等,訛稱會永久到佛山、中山及惠州等地定居,而未能提供回鄉證的則獲安排虛假的非洲國毛里求斯工作簽證。縱然他們對訛稱移居目的地的做法有疑慮,但為了盡早取回強積金決定挺而走險。
他們又指,申請表上申索人簽署、宣誓監理聲明人士資料和公司蓋章等會漏空,被告表示會安排律師監誓,並將他們支付數千元至過萬元「律師費」。而事實上,他們均未曾在律師面前宣誓要永久離港。
雖然被告以相關申請是交由一名叫「阿浩」的兼職助理處理,企圖撇清罪責。惟法庭認為各證人的證供可信而且與書面證據一致,相反被告未能提供這名「阿浩」的任何資料,唯一推論是這人根本不存在,所有涉案的申請就如證人所述是被告親自處理,遂裁定他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985/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