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醫院誤診患癌 59歲婦被割子宮卵巢 入稟向醫管局索償
博愛醫院前年初發生嚴重失誤事故,替一名59歲婦人抽取子宮活組織化驗時,混雜另一位確診癌症病人的活組織細胞,因而錯誤診斷婦人患癌,到她接受手術切除子宮、輸卵管、卵巢及盆腔淋巴組織後,才發現根本並無癌胞。博愛醫院事後公開承認失誤並向病人及家屬道歉,而涉案婦人周三(10日)入稟高等法院向醫院管理局索償,但未列出要求的賠償金額。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已排期在今年11月27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原告為TO YING TAI,被告為醫院管理局(HOSPITAL AUTHORITY)。入稟狀指,原告約於2024年1月5日到博愛醫院接受子宮組織活檢時,因醫院管理局或其僱員疏忽或遺漏,被錯誤診斷患上高分化漿液性上皮性卵巢癌或子宮內膜癌。醫院並約於2024年1月24日向她作出錯誤的醫療建議,令她在於2024年2月26日在屯門醫院接受手術,切除子宮、雙側輸卵管、雙側卵巢及盆腔淋巴組織。原告指事件令她蒙受人身傷害及損失,要求醫院管理局作出賠償。

據資料顯示,59歲女病人於2024年1月初因收經後陰道出血,到博愛醫院日間婦科中心求醫,同日在院內接受採樣。當時的化驗結果顯示她患上子宮內膜癌,醫療團隊隨即通知病人及制訂治療方案,並安排2月在屯門醫院進行手術。
不過術後進行的化驗及顯微鏡分析並未發現有癌細胞,病理科於是進行DNA比對,發現女病人最初的樣本混雜了另一位71歲患癌病人的活組織細胞,導致化驗結果嚴重偏差。根源分析委員會調查後確認,職員在實驗室工作枱上處理患癌病人的樣本時,把部分微細樣本組織濺到女病人的樣本器皿。
案件編號:HCPI 109/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