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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觀察:「台獨同路人」當然也該被封殺 文:孫榮富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文章認為,台獨與兩岸和平水火不容。蔡康永明知沈伯洋已被北京列為「台獨頑固分子」,仍出席其競選總部成立大會,屬政治表態,為台獨造勢,是「台獨同路人」,北京不應容許其一邊享大陸利益、一邊撐台獨。《人民日報》批其「一邊賺大陸紅利、一邊給台獨分子撐腰」,須付代價;零跑汽車亦發聲明割席,下架合作內容並保留追究權利。文章又稱,台灣地區憲制性規定增修條文前言明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區分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故台獨分子、頑固分子及同路人均違憲。蔡未發「一中聲明」或「我是中國人」,對封殺冷處理,等同站隊台獨;北京未依《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終身追責,已算手下留情。

「台獨」與兩岸和平,水火不容。蔡康永明知沈伯洋已被北京列為「台獨頑固分子」,卻仍然選擇現身沈伯洋競選總部成立大會,這不是政治立場的表態,什麼才是政治立場的表態?既然,蔡康永選擇站隊「台獨」,北京也就不可能容許蔡康永,同時享受在大陸的一切好處。北京對於「台獨同路人」,當然要封殺。

蔡康永出席沈伯洋競選總部成立大會。

蔡康永難道不是為「台獨」造勢?

蔡康永也是一個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出席「台獨頑固分子」沈伯洋競選總部成立大會,難道不是為「台獨」造勢?難道不是為「台獨」增加影響力?難道不是「台獨同路人」?難道不是為「台獨頑固分子」沈伯洋拉票?難不成,還能亂掰是去看戲嗎?北京若不處理的話,繼續讓「台獨」同路人享有在大陸的一切利益,當北京的「打擊台獨說」是開玩笑嗎?

《人民日報》怒批「台獨同路人」蔡康永:「一邊賺大陸紅利、一邊給『台獨』分子撐腰」的「兩面人」行徑,「必須承受應有代價」;大陸的汽車企業,如:零跑汽車,也立即發表聲明與蔡康永「割席」,除了重申否認其為代言人外,更全面下架相關合作內容,並宣稱「保留追究法律責任權利」;這些對於「台獨同路人」的批判與處置,也只是剛好而已。

大陸已算手下留情了

北京還是留有餘地,並沒有選擇依照《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對「台獨同路人」的蔡康永,採取「終身追責」,已經是手下留情了。

要追求台海的和平,這是兩岸全體人民的最高利益,就算是個別的「台獨」行為,就算是個別的「台獨同路人」的行為,只要是違背了整體中國的和平發展,就不算是自由;何況,台灣地區憲制性規定增修條文的前言明確寫道:「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區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在「兩岸一國」的憲制框架之下,「台獨」分子、頑固「台獨」分子、「台獨」同路人,通通都是違反了憲制性規定。

事實上,「台獨同路人」蔡康永,並未像過去某些台灣藝人選擇發表「一中聲明」或「我是中國人」,來挽回大陸的市場,而是繼續在台灣社會繼續推動其訪談計劃,對大陸市場的全面封殺則以冷處理來回應。這不就是選擇「站隊台獨」嗎?這不就是「台獨同路人」嗎?

簡言之,面對一個在大陸賺了幾十年的好處與利益之後,突然華麗轉身站隊「台獨」,傷害了大陸多來以來的信任,北京還是留有餘地,並沒有選擇依照《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對「台獨同路人」的蔡康永,採取「終身追責」,已經是手下留情了。

文:孫榮富

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著《後2024?》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