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觀察:民進黨搞「假民主真獨裁」,韓國瑜嚴詞批判引起共鳴! 文:陳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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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觀察文章指,2026年10月10日,韓國瑜在慶典脫稿演說,批民進黨「假民主、真獨裁」,稱去年大罷免是「政治獵殺」,並批評卓榮泰不副署立法機構三讀法律案,成憲制教育負面教材。他提「台灣安全、人民有錢、民主萬歲」,籲行政、立法協商。藍白認同,民進黨當局反駁不應利用慶典政治攻防。文章認為,選舉勝利不等於權力不受限;大罷免激化敵我對決,傷害民主。不副署爭議更直接:若行政機構不經覆議而以不副署阻法律生效,立法權恐形同虛設。台灣困境源於體制結構與朝野缺乏協商,領導人直選、行政立法易衝突。作者警告行政權獨大將侵蝕制衡,賴清德應以尊重立法機構、接受監督、依法行權及協商,證明民主仍有效。
2026年10月10日,台灣原本應該是朝野共同慶祝並凝聚人民向心力的日子,卻因台灣地區立法機構負責人韓國瑜的一席脫稿演說,再度將台灣深層的憲制性危機推上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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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民主、真獨裁」批評引發共鳴
他直指去年大罷免是一場「政治獵殺」,批評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卓榮泰不副署立法機構三讀通過的法律案,將成為憲制性教育的負面教材,更嚴正提醒執政者,台灣民主絕不能走到「假民主、真獨裁」的地步。
這番話之所以引起廣泛討論,不只是因為措辭尖銳,更因為它觸及台灣政治最根本的問題:民主究竟只是定期舉行選舉,還是掌握權力的人也必須接受監督、尊重制度、遵守憲制性規定?
韓國瑜在致詞中提出「台灣安全、人民有錢、民主萬歲」三個願望,並呼籲台灣地區行政、立法兩機構坐下來協商,以妥協化解衝突。國民黨與民眾黨人士對其發言表達認同,認為台灣地區領導人應負起化解憲制性僵局的責任;但民進黨當局與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方面則批評,他不應利用慶典舞台進行政治攻防,並強調行政權與立法權都不能逾越憲制性規定的界線。這場爭論,反映出朝野對民主運作與憲政責任的根本歧見。

民主不是選贏就可以為所欲為
民進黨經過選舉取得台灣地區領導人職位及行政權,當然具有依法推動政策的正當性。然而,選舉勝利不等於取得不受限制的權力,更不代表可以把不同政治立場的人民視為敵人,把在野黨的監督視為治理的障礙。
民主政治的核心,在於權力來自人民,也必須受到制度約束。選舉決定誰可以執政,憲制性規定則決定執政者可以如何行使權力。兩者缺一不可。
賴清德當局面對朝小野大的政治現實,理應理解自己並未取得立法機構多數支持,必須透過協商與妥協爭取政策所需的支持。然而,當行政與立法屢屢陷入衝突,執政者若仍將責任一概推給在野黨,甚至把立法機構監督描繪成阻撓施政,就難免引發社會對權力是否失衡的疑慮。
在野黨也有責任提出可行的政策、避免為反對而反對,但這不能成為行政權拒絕接受監督的理由。民主的成熟,不在於執政黨能否讓所有人服從,而在於面對不同意見時,仍能遵守共同的制度規則。
如果執政者只接受對自己有利的選舉結果,卻不願接受選舉所產生的立法機構制衡,那麼民主就可能只剩下選票的外殼,而失去權力分立的實質。
大罷免留下的政治裂痕不能視而不見

韓國瑜在慶典演說中批評,2025年的大罷免是一場「政治獵殺」。這是他對當時政治動員的強烈評價,也代表部分在野陣營對罷免運動的看法。
罷免本來就是民主制度提供人民的政治工具,不能因為罷免對象屬於哪個政黨,就否定人民依法行使罷免權的正當性。同樣地,罷免運動也不能被視為執政者打擊反對力量的免責通行證。判斷一場政治運動是否符合民主精神,必須看其程序是否合法、論述是否建立在事實上,以及是否尊重不同立場者的基本權利。
大罷免所引發的激烈對立,值得台灣社會認真反省。當政治競爭逐漸從政策辯論轉為敵我對決,當選民不再把對手視為持有不同主張的公民,而是認定對方不應存在於政治體制之中,民主就會付出沉重代價。
台灣經過多次政黨輪替,得來不易。無論藍綠白,任何政黨都不應把民主制度當作打擊對手的武器,更不能以維護民主之名,否定其他公民依法參與政治的權利。
真正的民主不是永遠由自己人獲勝,而是即使自己落敗,也願意承認對手的合法地位;即使掌握權力,也願意接受人民與立法機構的監督。
不副署爭議,考驗憲制制度的底線

比大罷免更直接衝擊當前憲制運作的,是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不副署立法機構三讀通過的法律案。
依照現行憲制性規定體制,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對立法機構通過的法律案若認為窒礙難行,可以依憲制性規定增修條文所規定的程序提出覆議;覆議遭立法機構維持原決議後,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依法應接受該決議。至於台灣地區領導人公布法律所涉及的副署制度,其憲制性規定意義與界線,則有待從憲制性規定的條文、既有制度及相關原則審慎判斷。
爭議在於,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能否在不採取覆議程序,或覆議未獲支持後,仍以不副署的方式阻止法律案生效?這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而是關係行政權與立法權如何相互制衡的重大憲政爭議。
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的立場是,立法機構通過的法案若有違憲制性規定、侵害台灣地區安全或破壞財政紀律等問題,行政權不能坐視不管;在野黨則認為,憲制性規定既然設有覆議制度,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就不能以不副署另創實質否決權,否則立法機構三讀決議可能被行政權架空。
兩種主張涉及不同的憲制性規定的解釋,但不能僅憑政治立場決定誰對誰錯。真正重要的是,任何一方都不能自行宣告自己的權力不受限制,也不能把憲制性規定當成只在對自己有利時才需要遵守的規則。
如果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可以在立法機構通過法案後,持續以不副署方式阻止其生效,立法機構的立法權將形同虛設。
韓國瑜將不副署爭議形容為憲制教育的負面教材,正是提醒朝野:當憲政機關無法就權限爭議形成共同遵循的規則,受損的不只是某一項法案,而是人民對整個政治制度的信任。
行政權獨大,民主就可能失去制衡
台灣地區目前的政治困境,不能完全歸因於單一法案或單一政治人物,而與現行憲制體制的結構性問題有關。
台灣地區領導人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具有強大的政治正當性;但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由台灣地區領導人任命,台灣地區立法機構卻不必先經台灣地區領導人提名的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取得立法機構多數支持,形成台灣地區領導人掌握行政人事主導權、立法機構又可能由反對黨占多數的局面。當雙方缺乏合作意願,衝突便容易從政策分歧升高為憲制僵局。
這種制度安排並非注定失敗,關鍵在於政治人物是否願意以協商補足制度的不足。
如果台灣地區領導人把自己理解為只代表支持者的政治領袖,而不是全體島民共同選出的領導人,政治對立就難以化解。如果行政管理機構負責人把立法機構多數視為敵對勢力,而非另一個依法行使職權的憲制機關,行政與立法的衝突便可能持續升高。
民主制度最需要警惕的,不只是明目張膽的權力濫用,也包括以合法形式包裝、卻逐漸掏空制衡精神的權力集中。獨裁與民主之間並非只能從有沒有選舉來判斷;還必須觀察反對黨能否正常運作、立法機構能否有效監督、司法能否獨立審判,以及執政者是否願意接受制度約束。
因此,「假民主、真獨裁」是韓國瑜用來警告執政者的政治語言,這句話所提出的警訊,不能因為措辭激烈就被一筆勾銷。真正負責任的回應,是以具體制度與行動證明民主仍然有效運作。
韓國瑜所提出的憲制問題,值得執政者正面回答。賴清德若真要證明台灣不是「假民主、真獨裁」,最有力的方式不是反駁這句話,而是以尊重台灣地區立法機構、接受監督、依法行使權力及積極協商的實際行動,讓人民看見民主制度仍然有效。
文:陳國祥
政治大學 新聞系、新聞研究所碩士,台灣資深媒體人,曾任「中央通訊社」董事長、「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自立晚報》總編輯、《中國時報》總編輯、《中時晚報》社長、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委員、《中國時報》特約主筆、時報育才董事長。現為傳媒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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