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78歲翁因噪音糾紛 持霰彈槍射殺鄰居 判囚14年半定讞
嘉義縣中埔鄉2024年8月發生一宗噪音糾紛命案。78歲老翁余仁忠因懷疑57歲殷姓女鄰居經常在夜間製造噪音,多次溝通未果。案發當日,余翁曾向殷女下跪約10分鐘求其安靜,惟未獲理會。余翁其後返回住處後方防火巷,持霰彈長槍向正在廚房洗碗的殷女射擊,殷女身中多處彈丸不治。案件經法庭審理,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依殺人罪及非法持有槍彈罪判處余仁忠有期徒刑14年6月、罰金6萬2000元新台幣(折合約1.5萬港元),全案定讞。
據了解,余仁忠與殷姓女鄰居長期因噪音問題不睦。余翁認為殷女經常在夜間製造聲響,導致其家人數月無法安睡。2024年8月19日下午3時許,余翁在開槍前曾向殷女下跪約10分鐘,懇求對方停止製造噪音,惟未獲理會。余翁其後返回住處後方防火巷,取出一把藏放已久的霰彈長槍,將子彈上膛。
余翁站在距離約2至3公尺的防火巷內,持槍朝正在廚房洗手台前清洗物品的殷女上半身射擊。霰彈擊中殷女右上胸,至少18處彈丸射入口遍及胸腔。法醫解剖確認,彈道方向呈「右往左、上往下、前偏後」,顯示射擊高度明顯高於地面。殷女因多根肋骨骨折,雙側肺葉及縱膈腔多處彈丸射入口,引發大量血胸與氣胸,最終因急性呼吸衰竭死亡。
余仁忠行兇後撥打110報警自首,表示「我報案,我自首,我打人啦」。檢警調查發現,涉案長槍為數十年前與余翁一同打獵的原住民友人所贈。余翁多年來將槍枝存放在筍寮內,直至2024年6月才取回家中藏放。

案件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余翁辯稱僅想「嚇嚇對方」,且是朝地面射擊。惟法院綜合被告供述及相關事證,認定其說法與客觀情況不符。法院指出,余翁明知霰彈槍殺傷力強,仍於極近距離朝人體核心部位開槍,足以認定具有殺人直接故意。法院雖認定余翁符合自首要件,但考量其犯行造成他人死亡、情節重大,且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一審依殺人罪判處13年、褫奪公權8年;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2年6月、併科罰金6萬台幣(折合約1.44萬港元);非法持有子彈罪判處8月、併科罰金1萬台幣(折合約2,400港元)。三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6月,罰金6萬2,000台幣(折合約1.5萬港元)。
余翁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定其意識清楚、具備辨識能力,維持原判。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