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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住所門窗走廊張貼煽動旗幟 六旬婦被控煽動屢呼「我冇犯罪」 還押待索精神科報告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一名61歲退休婦人被指在天水圍天頌苑住所大門、客廳窗戶及單位外走廊等,公開張貼具煽動意圖的旗幟及物品,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天(9月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親自應訊,在庭上不斷高呼「我冇犯罪,佢哋冤枉我」。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無法肯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遂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專家報告,並押後案件至9月21日再訊,其間被告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一名61歲退休婦人被指在天水圍天頌苑住所大門、客廳窗戶及單位外走廊等,公開張貼具煽動意圖的旗幟及物品,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天(9月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親自應訊,在庭上不斷高呼「我冇犯罪,佢哋冤枉我」。總裁判官蘇惠德指無法肯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遂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並押後案件至9月21日再訊,其間被告須還押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案發於天水圍天頌苑一單位。

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罪名 涉事隔兩年後落案起訴

被告楊秋琪(61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或展示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控罪指,她於2024年3月23日至11月4日期間,在天水圍天頌苑一單位,在大門、客廳窗戶及單位外走廊張貼旗幟及印有或帶有陳述的物品,並公開展示該等物品,具意圖:

(a) 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 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c) 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

(d) 引起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

被告拒律師代表 庭上多次喊冤「所有程序都係錯嘅」

案件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今天親自應訊。控方在開庭時表示已準備好答辯,並指被告已拒絕當值律師協助。

裁判官官多次詢問被告是否需要法律代表,但被告未有正面回答問題,反而不斷高呼:「法官大人,我冇犯罪呀,佢哋冤枉我!」、「你哋所有程序都係錯嘅」。

官下令還押小欖索兩份報告

裁判官表示,鑑於被告的庭上表現及無法正常回應法庭問題,法庭無法確定其現時的精神狀態是否適合進行答辯,最終決定將案件押後至9月21日再訊,並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評估其答辯能力。

案件編號:WKCC 420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