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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惑】(2)司法程序一波三折 公眾質疑未能彰顯公義

釀成五條人命,僅罰款2,000元—北角保母車五死慘劇的司法程序中,曾出現過一番法律波折,令公眾質疑起訴未能彰顯公義。

北角保母車五死慘劇的肇事司機吳耀宗,事後僅被判罰款2,000元。

過去十多年發生六宗類似慘案

事故發生初期,警方獲取律政司意見後,僅向肇事司機票控輕微的「沒有固定汽車制動器材離開車輛罪」,司機隨後認罪並罰款2,000元。

直至2022年死因庭研訊期間,有時任警方道路安全主任供稱,過去十多年間曾發生六宗類似的溜車事故造成人命傷亡,然而由於事故發生時,該些司機均不在車上「駕駛」,故未有控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重罪。

第二次檢控違反「免受雙重損害」原則

此番證供引發社會轟動,律政司隨即重新審視證人供詞,並押後以作調查,後來向慘劇肇事司機正式起訴「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兩項重罪。

然而,區域法院法官審理此案時裁定,由於司機早前已就同一事件認罪受罰,其第二次檢控違反「免受雙重損害」原則,最終下令永久擱置此案。

北角長康街斜路平日有不少貨車駛經及暫時停泊卸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