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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為何不跟本地工人同酬? 文:陳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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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勞工及福利局日前表示,政府即將公布外傭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檢討結果,當局檢討時會考慮整體社會及經濟情況的相關統計數據,當中包括香港的經濟表現、就業情況、物價變動、基層勞工的就業收入變化,以及聘用外傭家庭的住戶收入變化,致力於保障外傭合理權益、顧及僱主負擔能力,以及維持香港對外傭的吸引力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且已跟外傭及僱主團體代表會面,聆聽雙方意見。 過去多年來,一直有外傭團體要求增加最低工資。 外傭團體要求加薪3成至6,670元 為此,有代表外傭權益的團體,早前在勞工處諮詢會議中要求,最低工資加薪3成,由5,100元至每月6,670元,膳食津貼則增加2.24倍,由1,236元增至2,770元。工會指外傭工資曾在1999年及2003年兩度調低,漲幅亦追不上過去30年的通脹。另一方面,現時《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雖規定僱主必須提供三餐予外傭,但指南沒法律約束力,意味着外傭單靠現時的膳食

勞工及福利局日前表示,政府即將公布外傭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檢討結果,當局檢討時會考慮整體社會及經濟情況的相關統計數據,當中包括香港的經濟表現、就業情況、物價變動、基層勞工的就業收入變化,以及聘用外傭家庭的住戶收入變化,致力於保障外傭合理權益、顧及僱主負擔能力,以及維持香港對外傭的吸引力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且已跟外傭及僱主團體代表會面,聆聽雙方意見。

過去多年來,一直有外傭團體要求增加最低工資。

外傭團體要求加薪3成至6,670元

為此,有代表外傭權益的團體,早前在勞工處諮詢會議中要求,最低工資加薪3成,由5,100元至每月6,670元,膳食津貼則增加2.24倍,由1,236元增至2,770元。工會指外傭工資曾在1999年及2003年兩度調低,漲幅亦追不上過去30年的通脹。另一方面,現時《僱用外籍家庭傭工實用指南》,雖規定僱主必須提供三餐予外傭,但指南沒法律約束力,意味着外傭單靠現時的膳食津貼,每日僅得40.6元,需外傭另行付費,才能滿足三餐需求。

平情而論,外傭工會的加薪要求,着實太過保守,因為不論是《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條款,抑或是《基本法》第25條,都講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籍家庭傭工也是人,其家務的工作質量,又不會比本地人低,何故本地工人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遠高於外籍家庭傭工?此外,全職家庭主婦日常所做的事,跟外籍家傭大致一樣,但外籍家傭的工資卻被壓低,是否容易讓人產生家庭崗位歧視,覺得家庭主婦的付出不值錢?

所謂釋放本地勞動力,不過是壓榨東南亞勞動人民

勞工及福利局日前表示,政府即將公布外傭規定最低工資及膳食津貼檢討結果。

當然,主張外傭應該跟本地工人同酬,必定會引來現有僱主,乃至是本地商界的反對,因為用當局的說法,現時香港聘請了超過38萬名外籍家庭傭工,有助釋放本地勞動力。然而,這種所謂的釋放本地勞動力,不過是透過壓榨,甚至是剝削東南亞發展中國家的勞動人民,以此讓部分中高等學歷的本地男女,有時間出來外出工作。換言之,以低於本地最低工資聘請外傭,表面上雖是聘用外傭的家庭受益,但是實際上的得益者,其實是可以用更低工資聘用本地工人的商界。

說到這裏,或許有地方保護主義者會說,即便是壓低外傭工資,最終只是讓本地商界得益,也不應手指向外拐,但是任何一個熟知香港史的朋友,都會記得本港在1973年引入外籍家庭傭工時,港英之所以設立最低工資,並規定僱主要為女傭提供食宿,其原意是用來保障本地家庭傭工的飯碗,所以才會把最低工資訂為450元,相當於當時基層白領的月薪,只是到了後來,則變成了商界借中產之手,壓低本地用工成本的手段,加上東南亞經濟長期未有騰飛起來,外傭的最低工資,才會長期被壓低。

外傭工資不漲,本地家傭已近消失

事實上,由於外傭工資一直不漲,本地家傭已幾乎近消失,家務助理行業亦一直做不起來,最終令本地草根能投身的工種減少,工資議價力也因而降低,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香港的工業北移之後,家傭業的生態位已被外勞佔去,使得原有的製造業工人,面臨結構性失業,從此只能幹所謂的「低技術工種」。與此同時,由於外傭工資偏低,薪金絕大部分都是寄回家鄉,使得外傭在週日時,往往只會在公園乃至馬路邊聚集,形成公共衞生問題。

由是觀之,外傭長期被壓低工資,不過是透過剝削發展中國家的勞動力,以及縱容對方在節假日阻街,任其擠佔公共資源,以此達到所謂「釋放勞動力」,有着間接利用公帑,補貼商家用工成本之嫌。反之,外傭工資若是能跟本地工人同酬,同時保留着僱主必須提供食宿的規定,便有可能使本地家庭,改聘本地的家務助理,既能增加本地基層的工作機遇,其薪酬亦有很大機會,流向本地零售及餐飲業,對於本地經濟乃至社會穩定而言,都有裨益。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