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電商平台在馬來西亞經營須設本地公司 商品須符合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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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財政部決定,外國電商平台在當地經營必須註冊成立公司,建立消費者投訴及追責渠道。進口電器、食品等商品須符合當地安全標準。政府另成立跨部門委員會推動執法、企業賦能及政策製定,並通過與中國電商合作,協助中小企業拓展海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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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企業及合作社發展部長沈志強表示,財政部近期決定,外國電商平台若要在馬來西亞營運,必須在當地註冊成立公司,以建立本地問責渠道,並讓外國平台與本地商家在相同條件下競爭。

他指出,消費者購買商品後如遇到問題,必須能夠找到在馬來西亞註冊的公司追究責任。
「這是為了本地問責。如果買東西後找不到人該如何?一定要有一家大馬公司,我們可以針對它採取行動。」
除平台註冊要求外,外國電商平台進口的電器、食品等商品,也須符合馬來西亞相關標準。沈志強説,有關規定是為了降低消費者接觸不安全商品的風險。
「如果沒有跟着大馬的一些標準,可能電器會爆炸,或者食物有毒,所以要保護我們的消費者。」
沈志強表示,本地商家售賣商品時須申請準證,並遵守馬來西亞工業標準與研究院(SIRIM)、馬來西亞檢疫及檢驗服務局(MAQIS)等機構的要求。若外國商品進口時不受相同規範約束,市場將出現競爭條件不一致的情況。
「若外國商品進口時無需遵守相同要求,將造成不公平的競爭環境。我們不是要給予優勢,而是要確保公平的競爭環境。」
最近,拼多多等中國電商以免運費的極低售價模式大舉進軍馬來西亞,引起大馬商界的隱憂,擔心會衝擊本地商家,尤其是微小企業的生存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