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
朗讀

姓名有「壹」字車主 申「YUT G0R」自訂車牌 被疑影射「一哥」遭拒 高院准司法覆核6.9開庭

一名姓名中有「壹」字的市民,申請以「YUT G0R」(諧音「一哥」)作為自訂車牌號碼,於去年11月遭運輸署以影射政府部門首長為理由拒絕。申請人不服運輸署決定,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日(17日)於高等法院提訊,法官高浩文將案件排期於6月9日正式開庭審理,審期預計為1天。

運輸署容許車主申請將心儀車牌納入車牌拍賣名單。
運輸署容許車主申請將心儀車牌納入車牌拍賣名單。
無字頭的「1」號車牌,一直由香港警務處處長(俗稱「一哥」)座駕專用。
無字頭的「1」號車牌,一直由香港警務處處長(俗稱「一哥」)座駕專用。

本案申請人為梁晧壹(Leung Hoya Ho Yut),答辯人為運輸署署長及香港政府官員。根據梁親自撰寫的司法覆核申請書,他認為運輸署在審批時錯誤理解並使用了不當準則。申請人指出,署方將「YUT G0R」解讀為影射某政府部門首長的俗稱(即警務處處長「一哥」),其決定缺乏客觀評估,屬於「擴張至推測性、主觀性及高度間接之聯想」。他要求法庭撤銷運輸署的決定,並命令署長按照法庭指示重新考慮其申請。

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的梁晧壹今在庭上表示,雖然本案已獲批司法覆核許可,但他申請法律援助被拒,現正提出上訴,相關聆訊定於4月16日進行,故希望法庭能寬延本案期限,認為交由律師處理較為公平。

不過,法官高浩文指出,按照目前編定的審期,跟法援上訴聆訊日有一段距離,故撤銷申請人的延期申請,但不作訟費命令。

案件編號:HCAL 31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