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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報告,查出元兇了嗎? 文:陳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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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港府公布去年11月底宏福苑大火調查報告。經四個月聆訊,報告指房屋署獨立調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在監督火警風險上存在不足及缺失,但僅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辭職;特首稱其須負政治責任,又指她無個人犯錯,引發對「高官問責制」的質疑。文章認為,高官問責說法在法理上並無根據,近似硬套西方議會政治,而香港並非政黨政治。報告亦未找出真正引發火災的元兇,火災極可能由熱源點燃紙質物料,熱源很可能是香煙;文章質疑輿情只追問一名高官下台,卻未真正追究監管宏福苑裝修工程的公務員是否失職,以及報告有否點名。

經過四個月的聆訊調查,港府日前公佈了去年11月底發生的宏福苑大火調查報告。事後,各路人馬輪流發功,焦點都放在報告雖然指出,房屋署獨立調查組 (ICU)、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在監督相關火警風險責任承擔存在不足及缺失,但是只有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辭職,而且特首指她須負政治責任之餘,又表明對方無個人犯錯,因此有人借此批評或質疑,所謂的「高官問責制」是否存在。

特區政府日前公佈了去年11月底發生的宏福苑大火調查報告。

「問責」一說硬抄西方議會政治那一套

其實早在四年之前,本欄已曾指出,所謂的「高官問責制」,不過是首任特首董建華的提法,單純從法理上而言,當時的變革不過是主要官員由公務員擢升,改為特首可找公務員以外的人擔任。根據《基本法》第48(五)條規定,主要官員的任免權在中央政府,特首只有任免的提請權。換言之,災難發生之後,高官要為此「問責」一說,法律上並無根據,更像是硬抄西方議會政治的那一套。

之所以說是生搬硬套,因為西方無論是奉行總統制還是總理制,政府首長都有政黨背景,即使高官或閣員本身並無犯錯,也會靠着所謂的「問責」辭職,以此避免將來的選情受影響。然而,香港並非奉行政黨政治,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即使特首參選者有政黨背景,當選後也必須辭職,意味着特首根本沒必要像西方一樣,為了某個黨派的選情,刻意抓一個人出來「祭旗」。

尚未找到真正引發火災的元兇

那些質疑只有一名高官「問責」下台的人,又有多少個真正關心,是哪個負責監管宏福苑裝修工程的公務員,真的存在失職?

事實上,不論是調查報告,還是現在的輿情,根本不像是在追究引發火災的人。有人在質疑為何只有一個高官下台,但是這場火是高官放的嗎?不是!根據調查報告,火災極有可能是有熱源點燃紙質物料,而熱源很可能是一根香煙。聆訊期間甚至播過一段承建商安裝於宏昌閣棚架上的攝影機影片,當中工人發現棚架和圍網起火後,有人叫其他人「唔好咁大聲」,但是翻查整份報告,都似乎未能找到真正引發火災的元兇。

當然,本文不是要說,報告所批評的四個部門,在監管上沒有任何問題,也不是說大廈圍標問題,沒有必要處理,但是那些質疑只有一名高官「問責」下台的人,又有多少個真正關心,是哪個負責監管宏福苑裝修工程的公務員,真的存在失職?報告又有否指名道姓地指出來?須知道,假如真是有公務員玩忽職守,如無視居民使用不安全建築物料的投訴,最終使得火災發生時燒得更厲害,是可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起訴。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