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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涉事承建商等7人及兩公司涉誤殺等25罪 押後至10月底再訊以待控方檢視新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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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奪去168條人命的宏福苑大火,警方與廉政公署成立聯合調查小組進行深入調查後,早前落案起訴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兩公司共3名董事及註冊檢驗人員等共7人與兩間公司,分別控以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及逃稅等25項罪名,案件週三(9月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多名宏福苑居民及遇難者遺屬到庭旁聽。

奪去168條人命的宏福苑大火,警方與廉政公署成立聯合調查小組進行深入調查後,早前落案起訴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兩公司共3名董事及註冊檢驗人員等共7人與兩間公司,分別控以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及逃稅等25項罪名,案件週三(9月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多名宏福苑居民及遇難者遺屬到庭旁聽。

宏福苑大火釀成168條人命,部分被告被控以誤殺罪。

控方正檢視廉署新證據 案件押後至10月下旬

相關兩宗案件的被告牽涉7人及兩間公司,被控的7人包括鴻毅董事黃俠然(40歲)、宏業董事侯華健(54歲)及何建業(52歲)、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44歲)、商人洪國偉(60歲)、銀行職員鍾素芬(41歲,即黃俠然妻子)及鴻毅助理經理李敏(33歲)。被控的公司包括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控方在庭上指出,就誤殺案而言,需時等候及索取進一步專家證據;至於由廉署起訴的案件,控方需檢視最新取得的證據,以作進一步調查並索取法律意見。總裁判官蘇惠德將兩宗案件一併押後至10月29日下午3時再訊。整個聆訊程序約10分鐘完成。

保釋安排方面,宏業董事侯華健、鍾素芬及李敏3人獲准繼續保釋。至於已還押近3個月的黃俠然、何建業、吳躍及洪國偉4人,本次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鴻毅公司持續缺席 裁判官着還押董事自行處理

控方於庭上提及,被告「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當日仍未派授權代表應訊,視為缺席聆訊。總裁判官蘇惠德向鴻毅董事黃俠然查詢,能否安排代表出席下次聆訊。身在玻璃被告欄內的黃俠然表示,自己目前正被還押,安排公司代表「都有啲困難」。

蘇官對此回應表示,黃俠然本身與鴻毅公司有關,且知悉訴訟相關情況,若持續無人代表,聆訊有可能在被告缺席下繼續,提醒黃俠然自行處理公司代表事宜。

涉誇大評分詐騙法團及市建局 3人另涉洗黑錢逾4,300萬

首案涉及20項控罪,內容揭示多項嚴重不當行為。在串謀詐騙方面,黃俠然、侯華健、何建業等被告被指於2023至2024年間就宏福苑大維修項目,隱瞞宏業過往8年的訴訟紀錄,並在投標分析報告中虛假誇大宏業分數,將其評為唯一獲「首選考慮」的投標者,誘使業主立案法團以逾3.15億港元向宏業判授合約;黃俠然及鴻毅亦被指向市建局提交含虛假訴訟紀錄的報告,發布於「業主專區」平台。

此外,黃俠然、洪國偉、吳躍等被告被指串謀詐騙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虛假表示吳躍以註冊檢驗人員(RI)身份負責包括宏福苑在內的86個樓宇維修項目,並每月向吳付1.5萬港元作為簽署表格的報酬,惟吳事實上並未履行相關職責。在妨礙司法公正方面,洪國偉被控於2025年11月底與黃俠然一同隱藏一個載有59.76萬港元現金的袋子,並涉嫌指示吳躍事後補簽文件及作虛假陳述。至於財務罪行,黃俠然、鍾素芬及李敏3人分別被控處理合共逾4,300萬港元犯罪得益(涵蓋多個銀行戶口及外幣),黃俠然與鴻毅另被控多項蓄意意圖逃稅罪,涉嫌在利得稅報稅表中作出虛假陳述及備存虛假帳簿以少報收入。

次案則由警方落案起訴,何建業、吳躍、黃俠然、宏業及鴻毅共5名被告,同被控5項誤殺罪,指他們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間,在香港非法殺死168人。

案件編號:WKCC 2701、270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