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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從何來? 文:湯家驊

最近有法官無視訓誡,以司法抄襲作審案判決,令人側目之餘,再一次勾起特區法官荒之問題嚴重性。毋庸置疑,特區法官長期出缺,導致輪候審訊數以年計,嚴重影響我們的國際金融中心、貿易中心及調解中心地位。

特區法官長期出缺,導致輪候審訊數以年計,嚴重影響我們的國際金融中心、貿易中心及調解中心地位。圖為兩名遊客在終審法院外參觀。

為什麼特區有法官荒?究竟我們的官從何來?答案是在普通法制度下,一般法官由執業律師自願投入法官行列。這制度的好處是,好的執業律師有豐富訴訟經驗;可惜在香港這個高度商業化社會裏,成功的執業律師年薪遠高於法官何止10倍,這巨大差距令到不少合資格及具質素的律師望而卻步。這是無可避免的現實。

大陸法國家的制度則不同;他們多數另闢直接途徑讓大學畢業的學生直接選擇當法官,進入一些法官訓練學院成為法官。法官學院制度頗為普遍,差不多整個歐洲、南美、東南亞,以至中國內地也早已證明此制度行之有效。這些國家的法官質素並不比普通法國家或地方為低;大家從各個法治排行榜便可見,大陸法國家的法治很多時比普通法國家的法治排名更高。

在「一國兩制」下,為何我們不可取他之長補己之短,令我們的法官無論在來源上或質素上得以保持一個穩定和適合的高水平?

說到這裏,大家可能不約而同提出同一問題:那麼在「一國兩制」下,為何我們不可取他之長補己之短,令我們的法官無論在來源上或質素上得以保持一個穩定和適合的高水平?法官質素是法治的基石,我們絕不能容許質素平庸的法官濫竽充數,影響我們高法治水平的聲譽。希望特首在籌劃五年規劃時仔細思考,在「一國兩制」下如何改革及完善我們的司法制度。

文:湯家驊

轉載自湯家驊facebook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