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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證供跟片段不符 葵廣書店巴籍店員脫襲警罪 擾亂公安罪罰3,000元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巴基斯坦籍二手書店店員,被人拍到在葵涌廣場跟在場調查的警員爭執,警員之後投訴被人用手指「篤」胸口。該名22歲巴籍男店員因此被控襲警罪,他否認控罪,經過審訊之後。周四(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熊雪如認為,片段既看不到聲稱襲擊的經過,涉案警員出庭作證時亦見態度迴避,而且他事發時的即時反應,是警告被告可能干犯擾亂公安罪而非襲警罪,故此未能依賴其證供。

巴基斯坦籍二手書店店員,被人拍到在葵涌廣場跟在場調查的警員爭執,警員之後投訴被人用手指「篤」胸口。該名22歲巴籍男店員因此被控襲警罪,他否認控罪,經過審訊之後。周四(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熊雪如認為,片段既看不到聲稱襲擊的經過,涉案警員出庭作證時亦見態度迴避,而且他事發時的即時反應,是警告被告可能干犯擾亂公安罪而非襲警罪,故此未能依賴其證供。

至於被告王志輝(KHAN ADEEL)早前已承認的「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法庭考慮他有反省而且有悔意,判他罰款3,000元。

案發於2025年8月27日,葵涌廣場2樓有不同書店的店員發生爭執,警方接報到場調查。期間被告跟警員25443黃偉林生拗撬。黃供稱被告曾大聲用粗口侮罵他,更伸手在他的胸口位置「篤」了三下。

期間引來大批途人圍觀拍攝,辯方就指從這些事後在網上瘋傳的片段中,只見到被告頂多是向警員「手指指」,強調絕無接觸到對方身體。

洗脫襲警罪後,辯方就擾亂公安控罪求情,指被告當時一時衝動,事後已認錯及後悔。因為此事被炒亦要留案底,他已深受教訓,並向警員及當日在場的受影響人士道歉。

熊官坦言,看到被告在片段中的無禮及激進行為,曾打算判處監禁式刑罰,惟考慮到他有悔意,相信他已受到教訓,故最終判罰款了事。

案件編號:WKCC 381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