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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藏大袋內放門縫下攝錄 男會計公園更衣室內偷拍男子淋浴 認窺淫判感化15個月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31歲男子在摩士公園男更衣室內將手機藏在袋中偷拍另一名男子淋浴,被事主當場揭發。他被捕後聲稱因失業一時衝動犯案,早前承認一項窺淫罪後,今日(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獲判感化15個月。

31歲男子在摩士公園男更衣室內將手機藏在袋中偷拍另一名男子淋浴,被事主當場揭發。他被捕後聲稱因失業一時衝動犯案,早前承認一項窺淫罪後,今日(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獲判感化15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明言,本案並非男子偷拍女子,但判刑原則不會有差別,法庭對窺淫案件一般會判處監禁。但考慮到被告已參加社區戒毒計劃及主動驗尿證明已無接觸毒品,遂「畀次機會」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感化令。

被告劉俊輝,報稱任會計,承認於2026年7月26日在黃大仙摩士三號公園男更衣室內拍攝男子的私密影像。案情指男事主案發晚在案發的更衣室淋浴間內洗澡期間,察覺到放門縫下的一個袋子中,有一部正在錄影的手機,鏡頭正向着他。

他立即質門在門外的被告,並在手機內找到一段長2分半鐘的影片,先拍到他的容貌、掃視周圍一圈後再影着他的裸體。他當場將手機內的影片刪除之後再報警求助。被告被捕後就表示自己剛剛失業,並且因一時衝動犯案。

案件編號:KCCC 235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