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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九千億公僕長糧」迷思:莫因數字聳動而忽視契約與財政真相 文:陳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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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文章指出,九千二百四十八億元公務員退休金是未來四、五十年精算現值,並非即時庫房負債;二〇二五/二六年度開支約五百億元,佔經常性開支百分之六至七,平均月退休金約二萬零二百元。長糧屬合約下的遞延薪酬,亦是防貪制度,受惠人身故即終止,不屬可繼承遺產。政府二〇〇〇年已關閉舊制,當年全面結算須即時約三千四百億元,受財政現實所限;舊制人員將於二〇四〇年前退休,支出料二〇三〇年代中期見頂後回落。文章強調,《基本法》保障退休金條件,單方面削減違反契約與法治。

每逢政府公佈公務員退休金開支,坊間總會掀起一陣輿論波瀾。「每年消耗公帑逾500億」、「法定承擔額高達9,248億」等醒目標題,往往被簡化為公務員享有「特權」或「庫房無底深潭」的依據。然而,脫離會計本質、歷史脈絡、法律責任與制度運作來審視這些數字,極易引導公眾產生嚴重誤判。釐清公僕退休金的來龍去脈,需要還原其財政邏輯、歷史契約與法治基石。

每逢政府公佈公務員退休金開支,坊間總會掀起一陣輿論波瀾。

「九千億承擔」並非庫房即時黑洞

公眾最容易產生的誤解,是將跨越半世紀的「精算承擔額現值」誤讀為政府即時要拿出的現款。

所謂「9,248億元法定退休金承擔額」,是獨立精算師將全體合資格舊制公務員在未來40至50年內,基於香港人全球名列前茅的預期壽命、通脹走勢及薪酬調整,所估算出的未來累積負債總現值。這並非庫房即將被一次過提空的資金,而是分攤在未來數十年、按月發放的經常性承擔。

若回歸當下的年度收支,2025/26年度退休金開支約為500億元,佔政府每年逾7,000億元經常性開支約6%至7%。這是一筆在歷年財政預算中精確編列、具備高度可預測性的預算項目,從未威脅特區政府的即時現金流。

再看個人金額,最新公佈的平均每月退休金約為$20,200。這些領取長糧的人員,絕大多數在政府任職超過30至35年,退休時正值其職涯薪階的高位。以服務社會大半生的資歷,換取一份與全港全職僱員入息中位數相若的退休保障,實屬維持基本生活尊嚴的水平,絕非坊間謠傳的「人人每月領取數十萬的奢華待遇」。

長糧是「遞延薪酬」與廉政基石,而非單向恩賜

以服務社會大半生的資歷,換取一份與全港全職僱員入息中位數相若的退休保障,實屬維持基本生活尊嚴的水平,絕非坊間謠傳的「人人每月領取數十萬的奢華待遇」。

在福利的本質上,退休金並非政府對僱員的無償恩賜,而是白紙黑字載入合約的「遞延薪酬」(Deferred Compensation)。

在上世紀七十至九十年代香港經濟起飛期,私營市場如金融、貿易與地產行業花紅豐厚、薪酬隨資產增值暴漲;而公務員體系架構嚴謹,既無年終雙糧花紅,亦無股票期權激勵。當年數以十萬計的公務員與專業技術人才願意長年恪盡職守,其重要誘因在於政府承諾以合約形式提供穩定的退休保障。長糧的本質,正是他們年輕時未被即時發放、推遲至晚年支取的勞動成果。

此外,退休金制度向來是香港建立全球公認廉潔高效政府的核心「制度防腐劑」。公務員條例訂明,任何公職人員若觸犯嚴重貪污、叛國或重大刑事罪行,政府有權依法剝奪其終身退休金。這項沉重的違法代價,構築了一道抵禦利益誘惑的堅實防火牆,其產生的公共治理效益,難以單純用金錢衡量。

長糧非私有遺產:受惠人身故即止,未領款項全留庫房

公眾常有一種直覺式誤解,以為這筆龐大款項無論如何都會「落入公務員家族口袋」,甚至能福澤子孫。然而,這忽視了舊制長糧與公積金制度之間最根本的法律差異:長糧是「生存年金」,而非「個人儲蓄遺產」。

在現行的公務員公積金(CSPF)或強積金(MPF)制度下,政府每月注入僱員戶口的供款(高達15%至25%)全數屬於個人私有財產。僱員若在未退休前不幸離世,或是退休後不久身故,戶口內滾存數百萬以至上千萬元的本金與投資回報,100%會作為遺產由家屬全數繼承,政府無權收回分文。

相反,舊制退休金制度嚴格以「在生」為領取前提:

  • 在職身故: 若員工在退休前離世,政府僅依法發放一筆法定底線的「死亡恩恤金」,其原本預期可在退休後領取二、三十年、總值數百萬元的月度長糧,在帳目上瞬間歸零,未發放的巨額公帑直接留在庫房。

  • 退休後短期內身故: 長糧發放按月進行,一旦受惠人離世便即時終止。假設一名公務員60歲退休,原本精算預期他可領取長糧至83歲(共23年);若他在退休後兩、三年不幸身故,政府便無須再支付往後約20年的數百萬元長糧。

9,248億元的法定承擔額,是建立在「全體人員皆享有極高平均壽命」的精算假設上限之上。現實中任何未能享盡預期壽命的個案,實質上都在為政府大幅削減長期的潛在現金流支出,公帑絕不存在為已身故人員無條件「送錢」或由後代長期繼承的情況。

2000年的轉軌抉擇:為何當年不一次過「買斷」?

有人質疑,為何政府不能早日結清退休金,全部轉為強積金以一勞永逸?答案在於當年的財政現實限制。

公務員舊制退休金屬於「現收現付制」,歷史上並無獨立專項基金。若政府在2000年推行強積金時,一刀切終止長糧並為當時18萬名在職舊制人員「結數」,按精算折現,政府必須在2000年即時拿出約3,400億港元現款注入員工戶口。

然而,2000年前後香港剛經歷亞洲金融風暴,全港財政儲備僅約4,400億港元,且隨後即面臨連年結構性赤字與沙士衝擊。若當年強行結數,特區庫房將在一夕之間被抽乾近八成,引發災難性的財政休克。

政府選擇維持舊制自然運行,將開支攤分在未來數十年支付,是一種務實的現金流管理:

  • 免除大筆即期供款: 在過去25年(2000–2025年)間,若這批人員全數轉入新制公務員公積金(CSPF),政府每月均須實質撥出現金供款,累計在職供款開支高達約 2,400億至2,500億港元。不轉制令政府在此25年間免於每個月撥出這筆龐大的公積金現金流。

  • 分期攤還歷史合約: 政府把這筆責任化整為零,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逐步消化,成功換取了香港在千禧年代初期的金融穩定與經濟復甦。

制度早已「落閘」,開支即將迎來歷史拐點

特區政府早在26年前(2000年6月1日)便已徹底關閉長糧制度的大門。

批評公僕退休金制度龐大的聲音,往往忽視了一個最重要的政策事實:特區政府早在26年前(2000年6月1日)便已徹底關閉長糧制度的大門。

自2000年6月以來入職的所有公務員,全部納入自負盈虧的強積金或公務員公積金計劃。在現行制度下,公務員退休時政府的責任即告終止,投資風險與長壽風險全由僱員個人承擔,庫房早已在制度源頭上「全面止血」。

現時仍在領取長糧或符合舊制資格的人員,屬於不可逆轉的歷史存量:

  • 這批舊制人員將在 2040年前後全數退休。

  • 隨着最後一批舊制公務員告退,每年的退休金支出預計在 2030年代中期(約十年內)達到歷史峰值,其後將隨人口自然凋零而急速回落。

這是一個註定步入黃昏的日落計劃(Sunset Scheme),絕不存在公帑負擔「無休止擴張」的可能。

合約精神與法治原則不可撼動

拋開數字,社會更應堅守的是法治與契約精神。《基本法》第100條及第102條以憲制高度確立了回歸前任職員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條件不低於原有標準。任何單方面修改條款、強行扣減退休金的主張,均屬直接違反《基本法》的違憲之舉。

特區政府作為全港最大僱主與法治體制的捍衛者,若帶頭撕毀數十年前白紙黑字簽訂的僱傭合約,必將引發嚴重的治理信任危機,重挫公務員團隊士氣,更會動搖國際社會對香港恪守合約精神的信心,得不償失。

公眾對公共財政的審慎監察理所當然,但在面對公務員退休金議題時,不應被動輒數千億的精算現值所蒙蔽。這筆龐大的開支,不是制度的漏洞,而是特區政府在法治原則下履行數十年前的嚴肅契約,是一筆正在邁向歷史終點的「遞延工資」償付。以理性客觀的態度看待歷史遺留問題,香港社會方能在聚焦未來的改革中保持法治與誠信的基石。

文:陳祖光

立法會議員、同仁基金會主席、四川省政協委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