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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交報告 料點名四個政府部門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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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據報,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10月22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報告逾十章,指總承建商宏業及工程顧問鴻毅須負主要責任,並點名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監管失職;其中審查組責任最大,被揭巡查疏漏「放水」、未關注發泡膠封窗、事先通知承建商檢查棚網,以及測試棚網未能自熄後未跟進。屋宇署被指與審查組溝通不足;消防處防火監管有欠缺,但救火行動獲肯定;勞工處責任較輕。報告亦建議加強工程物料標準、打擊圍標、監管專業人士、引入刑事罰則及改善部門通報。部分內容涉刑事程序暫不公開,先交律政司審視及遮蔽,政府其後公布。

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據報今天(10月22日)早上會正式向行政長官李家超提交報告。傳媒引述消息指,報告共有十多個章節,除了還原慘劇成因與經過外,亦點名指出四個政府部門在工程監管上失職,當中以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責任最大。此外,報告亦針對工程物料標準及打擊圍標提出具體改革建議。

由陸啟康(中)、陳健波(左)及歐陽伯權(右)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據報今天交報道。(政府新聞處圖片)

報告逾十章節還原真相 房屋局ICU遭重點追責

去年11月26日發生的宏福苑五級大火造成168人死亡,行政長官隨後委任陸啟康法官、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及港鐵董事局原主席歐陽伯權組成獨立委員會,展開為期四個月、共三十場的公聽會。

傳媒引述消息指,提交予特首的報告內容分為多個部分,除了指出總承建商宏業及工程顧問鴻毅等需負上主要責任外,亦詳述了政府部門的監管失效。報告並未提及問責官員,但直接點名批評四個政府部門失職,包括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

在各涉事部門中,房屋局獨立審查組首當其衝。聽證會揭露,審查組人員在巡查時多次出現嚴重疏漏與「放水」情況,包括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巡查時對發泡膠封窗問題未有關注,更被揭發曾事先通知承建商檢查棚網,令其有機會替換不合格棚網。此外,審查組於2024年10月測試現場棚網時,發現點火10秒後仍無法自熄、需人手吹滅,且在接獲居民多次投訴後均未有跟進,被認定為責任最為重大。

屋宇署消防處同被指溝通及防火不足 認同消防救火行動無誤

據報,報告除了還原慘劇成因與經過外,亦點名指出四個政府部門在工程監管上失職。

針對其他部門,委員會認為屋宇署雖然於2023年引入新政策,要求對附有監工計劃書的小型工程抽查20%進行實地巡查,但該政策在大火發生後才通知審查組,反映兩部門溝通嚴重不足。

消防處方面,委員會認為其防火監管工作存在欠缺,對現場發泡膠封窗及後樓梯開「生口」等隱患一度認為「與己無關」。不過,對於民間質疑當日的救援行動,委員會明確肯定消防處的救火工作,認為投擲水彈、使用無人機或向內地求援等建議均無必要。至於勞工處,雖然其巡查17次均未發現工人吸煙問題,但委員會認為其責任相對輕微。

提打擊圍標與刑事罰則等建議 為免影響刑事司法程序內容暫不公開

除追究責任外,據報報告亦提出多項制度改革建議,包括加強監管專業人士、引入具刑事成分的罰則、要求消防處改以電子形式處理消防設備證書,以及要求警方接獲求助時不得再以傳真方式轉交消防等。

據報由於報告部分內容與目前正在進行的刑事調查及司法程序相關,特首與委員暫時不會公布內容。報告將先交由律政司審視並將敏感內容遮蔽,預計政府在完成檢視及法律把關後,才向公眾公開報告內容並公布後續追責與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