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本周五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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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早前經審訊後,早前各被裁定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同案另一名被告何俊仁在開審前已承認控罪,案件將於本周五(9月11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判刑。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早前經審訊後,早前各被裁定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同案另一名被告何俊仁在開審前已承認控罪,案件將於本周五(9月11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處理判刑。

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姬審理。被告依次為支聯會、李卓人(67歲)、何俊仁(72歲)及鄒幸彤(39歲)。其中何俊仁在開審前選擇認罪;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則經24天審訊後,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指無具體路線圖及實際行動 刑期應屬「情節較輕」類別
法官早前裁決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基本法》的「母法」,憲法所確立的「中國共產黨領導」是根本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且適用於香港特區,按憲法規定「不存在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可能性」,故違憲主張可構成「非法手段」。
案件編號:HCCC 15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