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明起禁巴士上大聲播片 把腳放座位上等行為均屬違法 違規者最高可罰五百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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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宣布,明日起把公共交通工具滋擾行為監管由地鐵擴大至巴士。在巴士上手機大聲外放、把腳放座位、亂丟垃圾、飲食等均屬違法,最高罰500新加坡元(約3,074港元);若阻礙乘客通行、危及安全或弄髒設施,最高罰5,000新加坡元(約3.07萬港元)。當局授權檢票員及巴士轉乘站職員發違例通知單,車長不獲授權開罰單,以免影響駕駛,但可勸喻、要求下車或求助。新罰則與鐵路一致,會酌情處理。另廣州亦計劃立法,禁止在地鐵、巴士等外放電子設備聲音,最高罰1,000元人民幣。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宣布,從明日(23日)起,擴大監管公共交通工具的滋擾行為,在巴士上使用手機發出聲響、將腳放在座位上,或進行其他擾亂秩序行為將屬違法,違者最高可罰500新加坡元(折合約3,074港元)。

LTA表示,由於公共交通是共享空間,每個使用者應為確保良好的乘車環境盡一份力。除管制在巴士上使用手機發出聲響外,其他違規行為包還括亂丟垃圾、在車上吃東西或喝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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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規,在巴士上大聲播放手機、亂扔垃圾、把腳放在座位上或飲食等行為將屬違法,最高罰款500新加坡元(約合3000港元)。較嚴重行為如阻礙其他乘客通行、危及他人安全或弄髒巴士及轉乘站或總站設施,最高罰款可達5000新加坡元(約合3.07萬港元)。
當局授權檢票員和巴士轉乘站職員發出違例通知單,巴士車長則不獲授權開罰單,以確保專心駕駛,但他們仍可根據現有運載條款勸喻乘客停止滋擾或擾亂秩序的行為,亦可要求對方下車或向巴士運作控制中心求助。
LTA補充,將繼續與巴士營辦商合作,在處理涉及不顧他人感受的乘客,特別是有身心健康問題的案件時,採取方式酌情處理。為執行規定,當局授權檢票員和巴士轉乘站職員發出違例通知單;巴士車長則不獲授權開罰單,以確保專心駕駛,但但司機可以勸告乘客停止擾亂秩序的行為,如果乘客不服從,可以要求他們下車或尋求警方協助。
LTA續指,新的處罰措施與鐵路一致,在管理巴士上的擾亂行為時,首要任務是盡量減少對其他乘客的不便,同時確保巴士服務不會中斷。
為加強監管公共交通工具的滋擾行為,中國廣州最近也計劃立法,在地鐵、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時,不得發出聲音,若違反規定,最高罰款1000元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