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跨境消費可「一鍵投訴」 廣東新規10.1生效
越來越多港人愛北上消費,隨着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消費活動增加,消費糾紛亦需要更便捷的處理渠道。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於2026年7月31日通過《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規定》,推動廣東與港澳消委會加強合作,並優化跨境投訴轉辦平台。相關規定將於2026年10月1日生效。

新規全文約2300字,共八條,提出「優化粵港澳大灣區消費環境,有效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建設宜居宜業宜遊優質生活圈」,並支持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加強與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消費者委員會合作,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跨境投訴線上轉辦
廣東省及大灣區內地九市消委會,將探索透過合作協議、備忘錄等方式,與港澳消委會開展跨境投訴調解、消費教育及維權業務合作。合作項目包括編制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範、舉辦合作會議、進行業務培訓及消費調查、商品和服務比較試驗、發布消費提示警示,以及處理跨境消費投訴。
新規支持廣東省消委會建設及優化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台,實現消費者「一鍵投訴、一網轉辦」,並探索以線上方式調解跨境消費糾紛。港澳居民在內地消費,或內地旅客在港澳購物遇到爭議時,可在線上提交投訴,由平台轉交相關屬地消委會跟進。
加強三地協作及私隱保障
內地部門受理、轉辦及調解跨境投訴案件時,須按照相關法律保障案件涉及的個人信息,投訴人的私隱亦受到保護。
廣東省及大灣區內地九市消委會,應與香港及澳門消委會建立常態化聯動協作機制,交換消費投訴熱點及重大消費風險信息,並輪流舉辦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會議。三地消委會亦會透過官方網站及新媒體平台設立消費資訊專區,發布消費維權信息及提供消費指引。
新規建議各地消委會就重點消費領域、投訴較集中的行業、社會熱點消費及新型消費問題,聯合進行商品和服務比較試驗、消費體察及消費調查,並公布結果,監督跨境商品及服務。
大灣區各地消委會合作項目包括:
1‧聯合編制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範
2‧聯合舉辦消費維權合作會議
3‧聯合開展消費維權業務培訓
4‧聯合開展消費調查
5‧聯合開展商品和服務比較試驗
6‧聯合開展消費教育
7‧聯合開展消費普法宣傳和維權引導
8‧聯合發布消費提示警示
9‧聯合處理跨境消費投訴
10‧其他跨境交流合作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