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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拍獲判無罪仍遭革職 前警員憂無力負擔數十萬元訟費 撤司法覆核申請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一名早年被控在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但獲判罪名不成立的前警員,因不滿事後在警隊內部紀律聆訊中遭革職,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警務處處長的革職決定。案件今天(9月8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申請人稱考慮到一旦敗訴,可能需負擔高達50萬至60萬港元的龐大訟費,將無力償還,故決定撤回覆核申請,獲法官批准。

一名早年被控在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但獲判罪名不成立的前警員,因不滿事後在警隊內部紀律聆訊中遭革職,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警務處處長的革職決定。案件今天(9月8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申請人稱考慮到一旦敗訴,可能需負擔高達50萬至60萬港元的龐大訟費,將無力償還,故決定申請撤回司法覆核,獲法官批准。

案件今天於高等法院處理。

質疑革職決定不公及不成比例 入稟要求推翻處分

本案司法覆核申請人為前警員英裕泰,建議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英裕泰今天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答辯人一方則未有派代表出庭。

入稟狀指,申請人不滿警務處處長於2025年10月6日就其紀律聆訊作出的革職決定,質疑該次紀律聆訊嚴重違反程序公義及自然公義原則,在法律上屬不合法。申請人認為,警隊的革職處分顯然不成比例,超出合理決策者在相關情況下可作出的判斷範圍,在法律上並不合理,遂入稟要求法庭宣告革職決定無效並予以撤銷,同時追討訟費。

2017年鞋藏鏡頭涉偷拍 因疑點利益獲判無罪

案件源於2017年,當時休班的英裕泰,被指穿著鞋帶內藏有迷你攝錄機的波鞋,在旺角港鐵站扶手電梯上重複伸腳向前,涉嫌偷拍一名女子的裙底。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雖然指英裕泰的行為可疑且不誠實,但由於警方在涉案攝錄機內未能搜獲任何偷拍片段,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下,最終裁定其「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名不成立。

坦言司法覆核如同賭博 憂敗訴承擔60萬訟費

英裕泰今天解釋撤回申請的原因時稱,今次提請司法覆核的過程「如同賭博」,考慮到一旦敗訴將面臨龐大的訟費壓力,故申請撤回司法覆核申請,稱「50、60萬(訟費),我畀唔起」。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在考慮其陳詞後,批准他撤回司法覆核申請。

案件編號:HCAL 1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