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旺角非法集結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 無業男子擬認罪押後10月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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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有示威者集結堵路,一名46歲無業男子被捕並被控「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經審訊後於2021年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其後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得直,上訴庭推翻無罪裁決並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處理。案件今天(9月8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向法庭表示被告打算認罪,法官葉佐文遂將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正式處理答辯,被告續准保釋。
2019年11月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有示威者集結堵路,一名無業男子被捕並被控「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經審訊後於2021年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其後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得直,上訴庭推翻無罪裁決並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處理。案件今天(9月8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向法庭表示被告打算認罪,法官葉佐文遂將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正式處理答辯,被告續准保釋。

律政司呈述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穿戴裝備及走向警方難屬無辜旁觀者
被告王若詩(起訴時46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並被控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被告早前否認控罪受審,於2021年7月獲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
其後,律政司於2024年1月向上訴庭提出案件呈述上訴。上訴庭早前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指案發時警方實施「兩面包抄」策略進行驅散,單憑被告當時走向警方的舉動,不足以證明其為「無辜旁觀者」;但加上被告當時配戴防毒面罩、手套,手持螢光棒及攜有索帶等客觀事實,已構成壓倒性證據,上訴庭遂推翻原審無罪裁決,命令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官重新審理。
案件排期10月28日答辯 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今天在區域法院提訊時,辯方代表向法庭透露,被告在考慮相關法律觀點及上訴庭裁決後,已決定選擇認罪。
案件編號:DCCC 259/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