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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15日起禁存無人機 已登記機主可選擇交回、回購或運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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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北京市於2026年11月15日開始禁止個人及機構在市內存放無人機,未經批准運送或攜帶無人機及核心部件入京亦屬違規。已登記機主可在限期前自行運離、免費寄送、回購或報廢設備,回購補貼最高3,000元人民幣。

北京市將於2026年11月15日實施新修訂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除獲公安機關批准的特殊情況外,個人及機構均不得在市內存放無人機。無人機及其核心部件亦不得運送或攜帶進入北京市。已向公安機關登記的個人機主,可自行把設備帶離北京,亦可使用免費寄送服務,當局另提供回購及報廢選項。

圖源:大疆官網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於2026年9月11日通過修訂規定,確立全市範圍內禁止存放無人機的安排。違反規定的個人可被處以最高5,000元人民幣罰款,嚴重者或須承擔刑事責任。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於2026年9月11日通過修訂規定,確立全市範圍內禁止存放無人機的安排。

禁令生效前已存放在北京的無人機,須移至市外。已向公安機關登記的個人機主,可自行把設備帶離北京,亦可使用免費寄送服務;當局另提供回購及報廢選項。在指定機構即場交出設備,每部最高可獲3,000元人民幣回購補貼;報廢補貼上限為每部200元人民幣。

北京市及周邊地區自2026年9月13日起劃為禁飛範圍,民航班機、緊急救援以外的部分飛行活動受到限制。

圖源:大疆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