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報告|政府將修訂多項法例 包括將圍標刑事化及提升工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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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7名官員舉行記者會,就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調查報告修訂多項法例,主要修改《競爭條例》將圍標刑事化,及修訂《建築物條例》提升工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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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7名官員舉行記者會,公布就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調查報告修訂多項法例,主要修改《競爭條例》將圍標刑事化,及修訂《建築物條例》提升工程監管。
修改《競爭條例》將圍標刑事化方面,政府將樓宇大型維修工程的圍標行為列為刑事罪行,涵蓋前期工作及顧問服務,以及合謀定價、瓜分市場等嚴重反競爭行為。違法者最高可被判監10年,並處以罰款1,000萬元、違法所得商業得益的3倍,或違法期間每年度本地營業額的50%。
政府將擬修訂《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讓執法機關包括廉政公署、警務處及競爭事務委員會更有效蒐證,同時提高民事罰款至最高800萬元或營業額30%,並延長取消董事資格時限。
修訂《建築物條例》及提升工程監管方面,大型維修工程將由「只需報備」提升至須事先獲屋宇署許可方可開工,維修過程中,將強制分拆驗樓與監工職能以防衝突,並大幅調高違規罰則,例如使用欠妥物料最高判監3年及罰款300萬元,危險施工最高判監5年及罰款1,000萬元,涉貪或圍標的專業人士將即時除名。
配套法例修訂方面,政府正積極修改《消防條例》、《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及《建築物管理條例》等。政府並擬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以建立預審名單及接管相關資助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