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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報告|楊何蓓茵:倘辭職逃避處分 失職公務員會被扣減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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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政府就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報告指,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監督有失職,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行政責任兩級調查,交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三人小組負責。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稱,局方不干預,小組會約見相關公務員,完成後就責任及處分建議交政府考慮。她強調,涉事公務員若辭職逃避紀律處分,當局有權扣退休金;若評估將被革職可不批退休金,強制退休亦可按機制扣減。至今未收到有人離職,被點名人員相信已調往部門其他位置。停職安排上,調查或被捕未檢控時可全薪停職,正式紀律程序或起訴改半薪,定罪或革職即停薪;當局正修改《公務人員管理命令》,今年內生效,全薪停職亦可扣減不超過50%薪金。

政府就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報告指出,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在監督與宏福苑事件中有失職之處,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交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調查由委員會轄下的三人調查小組負責,局方不會干預,調查會約見相關公務員查問。當完成調查並有判斷,例如哪些人需要對缺失負責,以至不足及缺失的程度,小組同時會就處分作出建議,交政府考慮。

楊何蓓茵回雇外界關注涉事公務員選擇辭職以逃避責任,表示當局有權扣起其退休金。

楊何蓓茵今(30日)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如果當局採取紀律行動就需要進行聆訊,相關公務員亦可以自辯或委任法律代表。由於牽涉相關人員的私隱,以至政府部門的機密等,一般相關過程不會公開,但當局知道今次事件受公眾關注,會用合適但同時不違反原則的方式,公開讓公眾知道,到有結果時會再考慮如何讓公眾知得更多。

楊何蓓茵強調行政責任制調查需公平公正,以保障私隱及市民信心。

就外界關注涉事公務員選擇辭職以逃避責任,楊何蓓茵表示當局有權扣起其退休金,當局會評估該人員在完成紀律程序後,是否會達到革職或迫令退休兼扣減部分退休金的處分程度。若評估認為會被革職,當局可不批出退休金;若屬強制或迫令退休,同樣可按機制扣減其退休金。她補充,截至目前為止並無收到有同事離職的消息,但若有人員在明知自己被調查或已被要求提供證供的情況下,無合理原因如早已籌劃移民等而突然辭職,當局便會視之為逃避紀律處分並按機制處理。

被問及兩名被點名的公務員在部門電話簿中除名及有否停職支薪,楊何蓓茵稱相信相關人員應已被調往部門內其他位置。她解釋,現行機制下若部門認為該等人員繼續上班會影響公共服務或不符合公眾利益,可將其停職;若僅處於調查階段或被執法部門拘捕但未正式檢控及展開紀律程序,停職期間仍可獲發全薪,直至正式通知展開紀律機制或被正式起訴才會改為半薪,定罪或落實革職後則即時停薪。

楊何蓓茵指,為堵塞刑事起訴耗時導致長期全薪停職的漏洞,當局正修改《公務人員管理命令》,預計今年內生效,屆時即使在全薪停職的情況下,可扣減其不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