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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黃之鋒和羅冠聰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其中禍首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0年。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黃之鋒、羅冠聰及其團夥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其中的禍首,先是阻撓特區政府推動國民教育,意圖削弱青少年的國民身分認同,繼而成立激進組織、煽動學生違法,更宣揚「港獨」、「自決」主張,在2019年「黑暴」、港版「顏色革命」中推波助瀾,其惡行纍纍。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0年。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黃之鋒、羅冠聰及其團夥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其中的禍首,先是阻撓特區政府推動國民教育,意圖削弱青少年的國民身分認同,繼而成立激進組織、煽動學生違法,更宣揚「港獨」、「自決」主張,在2019年「黑暴」、港版「顏色革命」中推波助瀾,其惡行纍纍。

黃之鋒。

羅冠聰現時仍潛逃海外。(資料圖片)


李家超說,黃之鋒屢次犯法,包括組織、參與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非法集結、藐視法庭等,視法律如無物。黃之鋒、羅冠聰等人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持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積極推動美國通過涉港法案,公然乞求外國對華對港制裁。

李家超指,黃之鋒、羅冠聰及其團夥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其中的禍首。(中通社)


李家超又說,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黃之鋒、羅冠聰及其團夥仍毫無悔改之意,肆無忌憚地繼續充當外國和境外勢力的代理人,恣意持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妄圖通過境外勢力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施壓,禍港賣港、怙惡不悛;黃之鋒更參與「35+計劃」,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此等惡行均屬極之嚴重的罪行,不僅嚴重損害了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更直接損害了廣大市民的切身福祉與社會穩定。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法庭對黃之鋒予以重判,徹底打破危害國家安全分子披著所謂「國際線」或「國際倡議」外衣便能逃避法律追責的幻想,向國際社會表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這次判刑顯示法庭確定本案涉及外國勢力,案情嚴重,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期。此外,特區政府會依法充公黃之鋒的罪行相關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