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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浮山過渡屋檢約800萬元疑似氯胺酮 31歲租戶被控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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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警方在流浮山一個過渡性房屋單位搜出49包疑似氯胺酮,合重約20公斤,估值約800萬港元,並拘捕一名31歲本地男租戶。該男子已被控販毒,定於2026年11月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在流浮山一個過渡性房屋單位搜出49包疑似氯胺酮,合重約20公斤,估值約800萬港元,並拘捕一名31歲本地男租戶。該男子已被控販毒,定於2026年11月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在流浮山一個過渡性房屋單位搜出49包疑似氯胺酮,合重約20公斤,估值約800萬港元。(網上新聞圖片)

毒品調查科行動組3C隊高級督察朱俊業交代,探員於11月8日到流浮山深灣路涉案住所展開突擊搜查,除俗稱「K仔」的疑似毒品外,亦起出大批毒品包裝工具。警方隨即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罪將一名31歲姓廖、報稱無業的男子拘捕。據了解,被捕人受到金錢引誘,利用自身租住的單位進行販毒活動。

據悉,涉案的是「流浮‧東寓」內的過渡屋單位。(房屋局圖片)

涉案單位為一至二人單位,被捕人獨居上址。朱俊業指出,過渡性房屋單位屬於珍貴的政府房屋資源,主要目的是為了正在輪候公屋或居住在不適切居所的基層市民,提供短期的居住環境。販毒集團卻濫用政府資源作販毒活動,直斥他們的行為不但目無法紀,同時損害有真正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利益。被問及被捕人會否因而喪失輪候公屋的資格,朱俊業則指政府對過渡性房屋的使用守則有明確規範,相信相關部門會檢視涉案租戶是否違反有關指引或租住條款,並採取相應行動。

檢獲疑似氯胺酮。(網上新聞圖片)

朱俊業強調,無論毒販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販毒,毒品調查科將繼續以情報主導的方式,在源頭打擊毒品,將毒販一網打盡。他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