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品案脫罪被告吳子樂再涉煽惑暴動案 涉夥另一人為示威者製弓箭 轉介區院審理
於「醫院及口岸爆炸品案」中脫罪的吳子樂,另涉嫌與一名男子串謀在2019年為多區暴動的前線激進示威者製造及提供弓箭,並拍攝片段宣傳,早前被控「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等兩罪。案件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加控吳子樂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並押後至6月2日提訊,兩名被告均沒保釋申請,蘇官下令他們繼續還押候訊。
報稱無業的吳子樂(32歲),跟報稱攝影師的陳維亮(34歲),同被控「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起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吳子樂另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參與暴動」罪,修訂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一名身分不詳的人士及李芷盈參與暴動。
控方今日再加控吳子樂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吳於2019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沒有法律代表的吳子樂,吳子樂今身穿黑色西裝外套內搭淺藍色恤衫上庭,對控罪表示「明白」;但見他神色凝重、臉無笑容。次被告陳維亮則身著黑底紅色飾物長外衣,眼神溫和。
案件編號:WKCC 486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