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喪志】(1)夾公仔機彈珠機遍地開花 具博彩成分 年輕人有成癮風險 政府擬監管遏止賭風
「夾公仔機」及「彈珠機」近年成行成市,除了「總有一間喺左近」,更有不少開設於屋苑商場及學校附近,吸引學生放學後光顧;更有市民喜歡一家大細周末入場「鬆一鬆」。
有議員認為,夾公仔及彈珠遊戲具博彩成分,政府應及早修例規管,限制穿校服兼禁止18歲以下人士進入,遏止成癮歪風;但亦有議員認為,上述玩意只屬消閒娛樂,未至於嚴重到要定性為非法賭博,相信納入發牌規管及進行公眾教育便足夠。
有見及此,政府提出建議修訂《賭博條例》,規管夾公仔機和彈珠機店,並將聽取公眾及業界意見,希望取得各方平衡。
文:本刊記者 圖:燊亮

調景嶺區近月有一間彈珠機店在屋苑商場開幕,吸引了不少身穿校服的中小學生於放學後到店內流連,更聽聞附近有小學為免學生沉迷彈珠機,放學時分派出老師到店外「巡邏」,提醒同學。《堅雜誌》記者特地到場視察,發現平日放學時,確實有不少中小學生,甚至是家長帶同就讀於幼稚園的年幼子女到彈珠機店「玩兩手」。
學生尋求刺激 認具賭博成分
有四名在附近中學就讀中二的男學生,放學後結伴到該彈珠機店消遣,大約半小時後離開。

他們向記者表示,一星期只會玩一次,每次大約消費10至20元。被問及彈珠機有何吸引之處?其中一名謝姓男生直言:「刺激﹗因為唔知下一次會唔會中(獎)!」他更透露中獎的最大回贈是990粒珠。
另一名鄭姓男生則解釋:「我哋不會『賭』好多……」當被「提醒」後,便立即更正:「我哋唔會『玩』好多。」他表示,以10元購買100粒珠,過程中「中珠回報」有機會由2至10倍地「倍增」。他強調:「我們就是要『賭』個『概率』(中獎機率),希望中更多珠,可以儲起繼續玩。」相對於有彈珠回贈及可儲積分換小禮品,他坦言:「更在意個過程,享受快感。」

言談之間,記者發現原來四人同行當中,其中一名姓李男生只是「陪朋友」。他解釋:「我不想賭錢,不想將錢投放在機器上。」他認為玩彈珠機含賭博成分,所以擔心自己會沉迷而拒絕參與。另同行三人亦表示對玩彈珠機會「有分寸」,通常只會放學後玩一陣,不會超過一小時。他們解釋:「可能玩了一段時間後,都會諗諗:『好似玩了很久』,就會停手並將餘下的彈珠儲存在會員卡內,留待下次再玩。」他們強調:「至少不會沉迷到玩兩至三個鐘,唔識停,浪費時間。」他們承認有告知家人放學後會到彈珠機店玩一會,家人有提醒他們不要流連太久,亦不會額外提供零用錢。
家長為求鬆一鬆 帶幼年子女玩樂
記者同時亦訪問了接幼稚園兒子放學後,到彈珠機店玩一會的媽媽阿晴。她指每次會讓兒子玩100粒彈珠,玩完就會離開。她認為許多玩意都有賭博成分,更直指夾公仔機屬「燒錢」之列。

對於政府立例規管,她笑說:「規管就不用玩啦,無所謂,咪去公園玩,只是娛樂消遣。」對於政府有意立例訂明發牌條件,不得以彈珠作為回贈以繼續遊戲,阿晴笑說:「梗係唔好玩啦。彈珠機最好玩係個過程,中獎的一刻最有成就感。不過,對我而言,(彈珠機店是)當湊仔湊到好辛苦,可以坐一陣、玩一陣,係一個可以讓我放鬆的地方。」
政府關注成癮風險 傾向立例規管
雖然市民講得輕鬆,但政府對於彈珠機或夾公仔機流行早有關注。早前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有關規管夾公仔及彈珠機,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提出方案,認為相關遊戲具博彩成分,並具成癮風險,故當局建議每部裝置都需要申領「有獎娛樂遊戲牌照」。另外,玩家每局不得支付超過5元,獎品總值亦不可超過300元,同時不得提供現金獎。
鄧家彪:納入規管 而非動搖整個行業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無論夾公仔又或彈珠機始終是一個低營運成本、入場費低的消閒活動,亦是情侶甚至一家大小的娛樂活動,所以毋須太過、或過分嚴肅地覺得是大問題。

然而,當局當然要留意社會趨勢,亦要明確分析哪些是合規、哪些部分屬於「踩界」。若有賭具、賠率出現,又或者提供過分貴重的禮物,甚至將積分折現變成獎金,這些都不能接受,因為已經是賭博。
發牌的作用在於明確分辨哪些範圍是一種大眾消遣、娛樂,亦要定下界線,哪些屬於非法賭博,當局要觀察市場趨勢,相關店舖會否越開越多,並兼顧社會大眾的看法。
「以我理解,政府與議會都有個共識,就是納入規管,而非實質動搖這個行業,令它無法生存。同時,政府亦無定性過相關遊戲屬非法,令市民誤墮非法賭博陷阱。」他指出,有市民會購買Pokemon卡或抽盲盒,這些都有機會成癮,但政府又無理由禁止,所以只能夠在社會服務、公眾教育入手,教大家有理性消費。當局亦可選擇以立法方式又或以牌照條例方式處理和規管。
李鎮強:屬灰色地帶 有機會令兒童成癮
立法會議員李鎮強認為,所有夾公仔或彈珠機遊戲都牽涉「機率」,而機率就是有一個以小博大、或者存有僥倖心態,無論是年輕人、未成熟的小朋友,甚至是成年人,都有機會沉迷。他指現時許多夾公仔或彈珠機都屬灰色地帶,以「走鋼線」方式推出半賭博的遊戲工具,此等遊戲有機會令兒童成癮,應禁止16歲以下人士進入。

李鎮強認為此等店舖除了要發牌規管外,亦需要設年齡限制,以及遊戲的換錢上限。另外,遊戲機上要列出中獎率,並在店舖當眼處張貼告示,提醒市民「適可而止」。
方國珊:杜絕投機成分 必須修例監管
立法會議員方國珊認為,現時的夾公仔機及彈珠機都具有賭博成分,所以必須立法監管,限制獎品的價值不得超過300元,以減少博彩心態,同時要遠離學校及人多地帶。她同樣認為要對彈珠店使用者年齡設限,必須要16歲或以上,亦不接受幼稚園或心智未成熟的兒童進入,她認為父母不應帶子女進入彈珠機店。

「中、小學生年紀輕,無論自律與自制能力均不足,容易誤入歧途,沉迷賭博玩樂而影響學業,又或為玩樂博彩而影響行為甚至偷取金錢,大大影響社會治安,所以必須要修例監管,杜絕投機成分,阻截成癮歪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