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7年兩度非禮年輕14歲親妹 兄至今仍認為「無咩大不了」 被判監禁50個月
哥哥21歲時已對7歲的妹妹起色心,無端脫掉她的褲子舔她陰部股溝。妹妹告知祖母後他只受薄責,以致7年後他再次脫掉她的褲子指插她的下體。妹妹兩年後向社工傾訴揭發事件,事到如今該名32歲的哥哥仍然認為「無咩大不了啫」,精神料醫生認為他重犯機會高,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因此判他監禁50個月。
現年32歲的被告C.S.F.報稱無業,早前承認分別於2015至16年間某日,以及2021至22年間某日,非禮胞妹X。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自18歲開始視力漸失,亦多次進出精神病房。對於向妹妹做出的行為,他至今仍認為「無咩大不了」,更責怪她不應提起。精神科醫生認為他沒有悔意,重犯機會高。
案情指,被告較妹妹X年長14歲,首次控罪發生於X7歲讀小二的時候。當時21歲的被告跟X在祖母家中,他突然脫去X的內外褲並舔其陰部,X表明不舒服,但他再趁X轉身俯臥時舔她股溝。X待祖母回家便即時投訴,但祖母只是責罵被告。
到7年之後X已經14歲,當時28歲的被告仍然死心不息,趁她睡覺時又脫去她的褲子,用手指插入她的陰道,還要問她:「爽唔爽?舒唔舒服?」到2024年,X向社工透露心事,終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DCCC 1021/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