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專訪】離職假期補償應否計及佣金惹爭議 林振昇倡入職合約釐清計算準則
本港地產、零售、健身、銀行前線等眾多行業,普遍採用「底薪加佣金」薪酬制度,從業員薪金大多取決於個人業績,底薪僅佔整體收入極小比例。近日有前線員工向《堅料網》投訴,揭露業界出現離職年假補償的勞資爭議。立法會議員林振昇呼籲僱員在入職簽署僱傭合約時,預先與僱主釐清各項假期的計算準則,列明佣金是否納入補償基準,以免日後離職衍生法律糾紛。

事緣有員工離職時結算未放取的年假、法定假期補償,僱主只按照固定底薪計算補償金額,未有將日常主要收入來源的佣金納入核算。涉事員工認為,佣金是其長期、穩定的收入組成部分,計算離職假期補償應以包含佣金在內的平均薪酬作標準,否則補償金額與實際收入水平嚴重不符,對前線銷售從業員並不公平。雙方就補償計算方式無法達成共識,案件最終訴至高等法院審理,法庭最終裁定僱主一方勝訴,結果令大量依賴佣金維生的僱員大感關注。《堅料網》就此專訪立法會議員、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林振昇拆解事件。
林振昇表示,自己並沒有具體跟進是次相關個案,亦沒有閱讀涉事合約細則,僅從事件表面情況作出看法。他坦言:「如果未放的年假薪酬只按底薪支付,確實會令人認為有關計算並未涵蓋佣金部分。」 林振昇呼籲,僱員在入職簽署僱傭合約時,預先與僱主釐清各項假期的計算準則,列明佣金是否納入補償基準,以免日後離職衍生法律糾紛。
官司反映勞資立場分歧 同類個案仍有上訴空間
林振昇認為,不應簡單就這宗官司斷定任何一方全對或全錯,法庭、僱主及僱員三方均有各自理據支持其立場。他分析,今次爭議核心聚焦於離職未放年假補償的計算基礎。僱主一方的看法是,佣金是員工做業務才獲得,員工沒有實際上班,有關佣金便不應計入離職假期補償;惟前線員工的收入結構截然不同,底薪極低,薪金相當大比例來自每月成交佣金。倘若假期補償只按底薪計算,員工累積數年未放假期,損失可以相當可觀。因此,員工一方堅定主張必須將平均佣金一併納入假期補償基數。
林振昇坦言,勞資雙方日常工作模式、收入來源有明顯差異,自然對補償標準產生完全不同看法。雖然今次高院作出有利僱主的裁決,但不代表往後所有同類案件都會跟隨同一結果。法庭會按每宗個案的僱傭合約條款、佣金發放模式獨立審理。僱員如對裁決結果不服,仍然有上訴途徑,經濟條件合乎資格,可申請法律援助提出上訴。
倡合約訂明補償細則 促檢討法援保障權益
針對業界持續出現同類爭拗,林振昇向全港佣金制僱員提出務實建議。他強調,求職者於面試及簽訂僱傭合約階段,必須主動與僱主溝通假期補償細節,清晰確認離職未放年假是否以含佣金平均薪酬計算,雙方共識務必落實在書面條款之內,事前劃清界線,避免日後離職結算各執一詞,有效保障自身勞動權益。他補充,僱主清晰列明薪酬計算規則,亦能制訂更具吸引力福利,有助挽留前線員工。
與此同時,林振昇關注基層員工維權門檻偏高的困境。不少僱員權益受損,但收入、資產僅輕微超出法援財務上限,無法取得援助,獨自承擔訴訟開支壓力大,最終只能放棄追討補償。林振昇藉此向政府公開倡議,應定期檢視法援申請門檻,適度放寬財務資格,好讓更多佣金從業員在權益受損時,有能力透過司法渠道維權。
他補充,目前勞聯接獲的查詢大多圍繞假期計算方法,暫未出現大規模入稟訴訟。未來若大量同類求助湧現,他會聯同工會收集工友整體訴求,同時主動向勞工處、律政司了解相關判例帶來的實務影響,促請當局向業界發出統一計算指引,持續跟進相關勞資議題,平衡勞資雙方合理權益,維持穩定僱傭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