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檢討新「工作暑熱警告」制度 許澤森不排除將中暑列為「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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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處長許澤森今日(9月6日)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勞工處上月底優化「工作暑熱警告」機制,加入兩個觸發警告的新條件,加強原有系統在強烈熱輻射與高溫下的反應速度。處方預計在新制度下,一年將發出4至7個紅色警告及1至2個黑色警告,並會在明年下一個夏季前,以今年的數據為基礎進行評估,檢視是否需要再作調節。至於應否將中暑納入職業病,許澤森稱持開放態度。
勞工處處長許澤森今日(9月6日)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勞工處上月底優化「工作暑熱警告」機制,加入兩個觸發警告的新條件,加強原有系統在強烈熱輻射與高溫下的反應速度。處方預計在新制度下,一年將發出4至7個紅色警告及1至2個黑色警告,並會在明年下一個夏季前,以今年的數據為基礎進行評估,檢視是否需要再作調節。至於應否將中暑納入職業病,許澤森稱持開放態度。


兼顧戶外與悶熱環境 明年夏季前完成制度評估
許澤森解釋,原有的暑熱警告機制較着重濕度與空氣流動構成的熱壓力,導致對於戶外高溫及陽光直射的反應較慢,警告級別有時追不上市民期望。優化後的系統補充了此一「短板」,但仍未有直接全面改採「濕球黑球溫度」指數。他稱,若單一依賴濕球黑球溫度,會降低評測空氣流動和濕度的敏感度,處方必須同時照顧戶外烈日下作業,以及身處室內悶熱、空氣不流通環境的工友。
對於會否將《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定為強制執行的法例,許澤森強調,現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下已有條文處理僱主管理責任疏忽的法律責任,僱主有責任為高溫下工作的僱員做好風險管理,否則即屬違法。不過他亦補充,將個別領域指引立法的可能性永遠存在,現時許多僱主對防暑措施仍需磨合與學習時間,處方不排除未來會探討加強個別部分的法律力度。
探討將中暑列為「職業病」 建立資料庫協助工友舉證
對於社會有呼聲建議將中暑列為「職業病」或工傷,許澤森表明持開放態度,但指出法律上須證明工人的健康狀況與特定工作環境存在醫學因果關係,例如判斷工人暈倒是由於暑熱還是本身健康問題。
為解決工友舉證困難,許澤森透露勞工處樂意與工會合作,協助工友取得有效的醫學判斷。處方正考慮將過往已證實有相關性的個案病理背景整理成資料庫,提供予醫護人員參考,以加快判斷個案是否與工作相關,提升過程的準確率與效率。
至於建築工程進度受極端天氣影響的問題,許澤森表示勞工處樂意參與有關工期延遲與補償的討論。他強調,只要地盤負責人預先做好降溫站、防暑衣物及通風系統等防禦措施,並不一定要在警告發出時立即暫停所有工作,但所有安排均須以保障工人健康風險為最優先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