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婦涉假文件騙房屋署 暫毋須答辯保釋候訊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80歲被告李潔蘭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涉及2023年提交虛假的公屋富戶政策申請表及居屋申請表。案件7月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押後至9月11日再訊,被告准以2000元保釋。
八旬老婦涉嫌於2023向房屋署遞交不實的公屋富戶政策申報表以及居屋申請表,被落案控以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今日(1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9月11日再訊,並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外出候訊。

80歲被告李潔蘭報稱商人,控罪指她分別於2023年5月10日及7月31日,在九龍黃大仙竹園道15號竹園南邨榮園樓一個單位內,使用上述兩份虛假文書,意圖使房屋署職員信納為真文書,並因而作出或不作某些行動,對房屋署不利。
案件編號:KCCC 2049/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