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劍擊港將招文韜認洗黑錢1060萬 貪報酬借五戶口判囚41個月兩星期
前香港劍擊代表隊成員招文韜,涉嫌於2021年將個人多個銀行戶口借予詐騙集團,協助處理高達約1060萬元的電話騙案犯罪得益。被告今日(7月21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五項洗黑錢罪,暫委法官余俊翔斥責被告貪圖金錢報酬而無視違法風險,行為自私且罔顧法紀,最終判處其監禁41個月兩星期。
貪圖報酬提供戶口 官批罔顧法紀難採納無獲益

案情指,現年26歲的被告招文韜,原被控六項洗黑錢罪,他今日承認其中五項控罪,另一項控罪則獲准存檔法庭。他承認的控罪指控他於2021年8月4日至8月27日期間,利用匯立銀行、天星銀行、MOX銀行、螞蟻銀行及理慧銀行共五個賬戶,處理總值約1060萬元的犯罪得益。
辯方求情時一度聲稱被告在案中「沒有獲得任何報酬」。然而,法官在引述被告親筆撰寫的求情信時指出,被告已坦承因經濟困難而開立相關戶口,且戶口內留有4000多元餘款,因此法庭難以採納辯方指其完全沒有獲得利益的說法。法官強調,被告在借出戶口時已懷疑可能被騙徒用作洗黑錢,卻仍因貪圖報酬而提供戶口,屬於極其輕率且無視法紀的行為。
電騙案涉款逾千萬 涉案港將早前曾因非禮入獄
案情進一步揭示,涉案資金源於兩宗電話騙案。騙徒當時冒充內地官員,指控兩名事主涉及詐騙及洗黑錢,誘使對方將儲蓄存入指定戶口並交出保安編碼。事主其後發現巨額資金遭轉走,二人合共損失高達822萬元。警方接報調查後,發現部分贓款被轉入被告的銀行戶口,並於當日隨即轉走。此外,被告戶口內亦有超過一百萬元來源不明的大額匯款,與其當時在香港體育學院任職運動員時每年僅約5.6萬元的收入極不相符。在被捕後經警誡下,被告承認曾將涉案戶口借予不知名人士使用。
控方透露被告背景時提到,招文韜畢業於香港城市大學,隨後擔任劍擊教練。被告早前亦曾因在升降機內非禮陌生女子,經審訊後於2024年被判監21天,並於去年五月在荔枝角收押所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DCCC 12/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