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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黃錦輝涉中大校園醉駕提堂 控罪指呼氣酒精比例超標一倍 續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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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立法會選委界前議員黃錦輝今年6月涉嫌在中大校園內酒後駕駛,撞毀兩輛私家車後不顧而去,事後更被指隱瞞事件「如常」出席活動,最終在社會壓力下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警方經調查後將其落案起訴,案件今天(9月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黃錦輝被控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等共4項罪名,控罪披露其呼氣酒精比例超出法定上限超過一倍。黃錦輝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5,000港元保釋至11月11日再訊,期間禁止駕駛及須交出駕駛執照。

立法會選委界前議員黃錦輝今年6月涉嫌在中大校園內酒後駕駛,撞毀兩輛私家車後不顧而去,事後更被指隱瞞事件「如常」出席活動,最終在社會壓力下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警方經調查後將其落案起訴,案件今天(9月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黃錦輝被控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等共4項罪名,控罪披露其呼氣酒精比例超出法定上限超過一倍。黃錦輝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5,000港元保釋至11月11日再訊,期間禁止駕駛及須交出駕駛執照。

黃錦輝(右)由前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律師代表。(新聞片段截圖)

由謝偉俊代表應訊 呼氣酒精濃度超標逾倍

現年66歲的被告黃錦輝,未有向警方報稱職業,地址則報住中文大學宿舍。他今天由曾任立法會議員的律師謝偉俊代表應訊。法庭書記朗讀控罪時,被告起初僅點頭回應,遭裁判官黃國輝當庭提醒須口頭回答,黃錦輝隨即細聲表示明白控罪。

黃錦輝面對的四項控罪,指控他於2026年6月29日在香港中文大學內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且其呼氣中的酒精比例達到每100毫升呼氣中有45微克酒精,超過22微克的訂明限度逾一倍。

他另被控於同日在中大第十一苑外近112A及112B車位身為私家車司機,因車輛發生意外導致另外兩輛私家車受損後沒有停車;以及在意外發生後未有提供詳情,亦未有在24小時內親自前往警署或向警務人員報告意外。

獲准5,000元保釋 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在庭上表示已準備好答辯,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提供法律意見。

裁判官黃國輝最終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並批准黃錦輝以5,000港元現金保釋。保釋條件包括須居住於報稱住址、每兩星期的週三前往馬鞍山警署報到、交出駕駛執照、不得駕駛任何車輛,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黃錦輝離開法庭後面對大批傳媒追訪,被問及會否擔心事件損害中大形象或為學生樹立不良榜樣時,他保持沉默,未有作出回應。

案件編號:STCC 331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