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
朗讀

台新北慣犯剛出獄劫銀行  得手後坐低數鈔等警拉 稱無錢吃飯博坐牢解困 官斥不思正途判囚7年半

AI視界

(以下內容由AI生成,僅供參考)

台灣新北市50歲盜竊慣犯王鼎強今年5月才出獄,僅1個月後、即6月17日,疑因沒錢吃飯,先在水煎包鍋貼店偷走桌上剪刀,再到隔鄰台新銀行板南分行持剪刀揮舞,脅迫顧客及職員,劫得新台幣40萬餘元。得手後他坐在等候區數鈔,等候警方到場拘捕。新北地方法院指他年壯力強却不思正途,一再犯同質罪,依竊盜罪判囚3月、可易科罰金,另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囚7年6月,合共判囚7年半。

台灣新北市1名盜竊慣犯出獄僅1個月,竟因沒錢吃飯打劫「博坐監」,在新北市板橋區1家鍋貼店搶走一把剪刀後,跑去隔鄰的台新銀行板南分行搶劫、得手新台幣40萬餘元後,坐在椅子上數鈔等警方逮補。新北地方法院周一(2日)考量他才因強盜案被判刑並執行,年壯力強卻又不思正途取得一己所需,一再犯同質犯罪,依強盜罪處7年6個月徒刑。

被告打劫銀行得手留在現場待警方逮捕。

被告拿剪刀衝進銀行搶劫。

警方到場時被告還在數鈔。

50歲被告王鼎強今年5月才剛出獄,事發今年6月17日上午10時許,在王水煎包鍋貼專賣店順走桌上放的剪刀後,走到旁邊的銀行內,持剪刀揮舞吆喝「錢拿出來」,還恫嚇辦理業務的民眾「你要走去哪裡」,並把民眾當成人質,恐嚇銀行行員「不拿我就殺她喔、錢放在這邊我就走」,以此搶劫得手40萬餘放進口袋後,他卻坐到等候區的椅子休息,直到警方到場將他逮補。

聲稱因沒錢吃飯犯案的王鼎權審理時坦承犯行,合議庭認為王鼎強年壯力強,才因強盜案件被判刑並執行,不思正途取得一己所需,卻恣意行竊剪刀又拿去強盜他人財物,顯然一再犯同質犯罪,未從中獲得深刻教訓,實為不該,考量王鼎權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等,依竊盜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依攜帶凶器強盜罪處7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