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恐嚇房署家訪職員「信唔信我用把刀剁死你!」 六旬保安員刑恐罪成保釋候判
一名66歲保安員涉嫌於今年初在葵涌葵盛東邨單位內,持菜刀威嚇一名上門進行家訪的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並揚言「信唔信我用把刀剁死你!」。涉案保安員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經審訊後,今日(8月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熊雪如指被告的辯解自相矛盾且不合邏輯,明顯砌詞狡辯,裁定他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8月3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事主上門查公屋濫用遭揮刀威嚇 官接納證供誠實可靠
被告楊義亮(66歲)報稱保安員,被控於2026年1月27日在葵涌葵盛東邨盛國樓某層走廊,威脅男子李東陽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控案指,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李東陽當日上門家訪以查核有否濫用公屋情況,詢問被告家中狀況時,被告突然情緒激動將李推離單位,隨後更揮舞菜刀並大聲揚言「查乜家宅」、「信唔信我用把刀剁死你!」及「信唔信我用把刀斬你!」。裁判官熊雪如裁決時指,李的證供直接及堅定不移,雖然辯方指出其對菜刀細節的描繪存在些微遺漏,但考量當時情況急切,不期望證人能細致觀察,故接納李為誠實可靠的證人。
被告稱問題冒犯侵犯私隱 庭上支吾以對被批砌詞狡辯
被告審訊時曾出庭自辯,聲稱李家訪時態度囂張,查看睡房時提出「唔似喎,你哋兩公婆點瞓?」等質疑,令他感到被冒犯及侵犯私隱,遂將李推出門外。被告稱因李與同行保安員繼續在屋外叫囂,原本正煮晚餐的他才持菜刀走到門口質問「仲唔走?」,強調無意持刀威嚇。
惟裁判官質疑被告若懷疑對方身份,何以當初仍提供身份證並容許其入屋;且被告於庭上被問及何以感到被冒犯時支吾以對、無法解釋,裁判官認為其說法極度矛盾不合邏輯,實屬砌詞狡辯。
威嚇公職人員屬加刑因素 悔意不足不考慮感化
辯方求情指本案屬單一事件,被告一時激動、非預謀犯案,希望法庭索取報告。裁判官指出,威嚇正在執行職務的公職人員屬於加刑因素,本案案情嚴重,並不適合判處感化令;而被告經審訊後定罪顯然悔意不足,原本亦不符合判處社服令的條件,惟考慮求情後仍決定押後至8月31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供法庭參考。
案件編號:WKCC 546/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