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強姦親女6年 6歲起威逼利誘性交 逢周日帶到酒店開房 認14罪勢被判長時間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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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自親生女兒6歲起便不斷強姦她,除以玩具金錢利誘之外,還會用拒教做功課為理由作威逼。女兒憶述6年來幾乎每逢周日她就跟父親到酒店,她雖不情願亦無力反抗,最終甚至感到麻木,直至13歲升中後向學校社工透露自幼遭父親侵犯才揭發事件。現年48歲的獸父在高等法院承認14項強姦罪,法庭將他還押至11月4日聽取求情陳詞,明言會判處長時間監禁。
中年漢自親生女兒6歲起便不斷強姦她,除以玩具金錢利誘之外,還會用拒教做功課為理由作威逼。父親會在家中及商場殘廁逼她性交,母親在家時就藉詞帶她去主題樂園,實質去不同酒店開房。6年來幾乎每逢周日她就跟父親到酒店,3年半內的酒店入住紀錄就有49次。
女兒雖不情願亦無力反抗,最終甚至感到麻木,直至13歲升中後向學校社工透露自幼遭父親侵犯才揭發事件。現年48歲的獸父今(23日)在高等法院承認14項強姦罪,法庭將他還押至11月4日聽取求情陳詞,明言會判處長時間監禁。

被告F.K.Y.,報稱從事地盤相關工作。他承認於2015年12月至2021年11月期間,在住所、一個商場的殘廁,以及4間酒店的房間內,共14次強姦女兒X,每次都沒有使用安全套。在案發時,X年齡介乎6至11歲。
案情指,被告首次跟女兒性交是在她6歲的時候,當時妻子並不在家,他便提出可給她買毛公仔及增值遊戲引誘她性交,X根本不知何事便爽快答應。自始之後,被告再多次在不同地點跟女兒發生性行為,若妻子待在家中便索性帶女兒去酒店。
縱然女兒心中並不願意,但X會用充值遊戲、給現金,甚至幫忙做功課等來引誘她。X憶述那時幾乎每逢周日便會被帶到酒店,警方調查就發現在2019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間,被告在葵涌、天水圍、屯門及尖沙咀4間酒店共訂房49次。
X並指,有時在酒店做完功課才性交,但父親又會囉唆開房幫她做功課是浪費錢,又有時去一趟酒店要性交三次,就算在睡夢中亦會被拍醒性交。而父親更發明了一個手勢,跟她說:「見到呢個手勢就代表要畀爸爸」。
案件編號:HCCC 244/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