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政治頒獎粗暴干預香港司法純屬徒勞——評歐洲智庫所謂「戴卓爾獎」政治鬧劇 文:陳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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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批評歐洲個別保守派智庫以紀念戴卓爾夫人為名,將所謂「戴卓爾獎」頒予正在服刑的黎智英,並引述西方政客藉此施壓香港,屬政治鬧劇。作者強調,黎智英案由調查、檢控至審訊均依香港法定程序進行,司法機構獨立審判,外部以獎項施壓是政治凌駕司法、踐踏法治。文章指出,黎面臨指控並非正常新聞採訪或編採工作,而是涉嫌煽動社會動亂、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新聞自由不是違法擋箭牌。西方自身國安法嚴苛卻對香港持雙重標準,暴露冷戰思維與地緣政治算計。香港已進入「由治及興」,法治穩固,任何外力干預均屬徒勞。

近日,歐洲個別保守派智庫借紀念已故英國前首相「鐵娘子」戴卓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為名,高調宣布將所謂的「戴卓爾獎」頒予正在香港依法服刑的黎智英。西方部分政客借題發揮、大放厥詞,企圖將一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包裝成「捍衞自由社會的英雄」,更鼓吹要在國際陣營對抗中向香港特區施壓。這場政治鬧劇不僅公然踐踏現代法治準則,更是外部勢力利用意識形態工具干預特區司法獨立、抹黑「一國兩制」的表演。

香港特區的治安穩定與法治基石得來不易。面對外國政客的說三道四,我們必須嚴正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企圖借政治手段為違法者「貼金」、「撐腰」,都絕不可能得逞。
審訊依足法定程序,外部政治施壓踐踏司法尊嚴
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香港國安法》與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出台,核心目的是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切實保障廣大守法市民的根本利益與人身安全。

黎智英案自調查、檢控到法庭聆訊,全程均嚴格依照香港既有的法定司法程序進行。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公開舉證、盤問及陳詞,司法機構在透明機制下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干涉。任何自詡尊重法治的西方機構,理應尊重主權國家的司法管轄權。然而,歐洲部分政客卻悍然將司法案件高度政治化,企圖透過頒發政治獎項向法庭施加輿論壓力,公然為被告人進行「政治漂白」。這種無視程序公正、企圖以政治凌駕司法的行徑,正是對法治精神最露骨的踐踏。
「新聞自由」絕非違法擋箭牌,勾結外力罪責不容粉飾
西方反華勢力長期將黎智英美化為所謂的「新聞自由鬥士」,今次歐洲智庫更搬出冷戰時期的政治符號,強行將其塑造成對抗體制的代表,純屬混淆視聽。從執法事實來看,執法部門依法採取行動,黎智英面臨的指控從來不是因為其正常的傳媒採訪或編採工作,而是其涉嫌長期策劃煽動社會動亂、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甚至公然乞求外國政府制裁自己的國家與特區。放眼全球任何法治國家,勾結外力、顛覆秩序、出賣本土利益均屬嚴重刑事重罪。言論與新聞出版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但絕對不是違法犯罪的「免死金牌」,更不能凌駕於國家安全與公共秩序之上。將觸犯國安法律的重罪偷換為「捍衞自由」,是對真正自由價值的莫大侮辱。
充斥虛偽「雙重標準」,冷戰思維暴露地緣政治算計
歐洲相關政客在發言中大談戴卓爾夫人的所謂「政治遺產」,甚至借機挑動陣營對立與地緣博弈,暴露出西方少數政客深層次的偏見與冷戰思維。事實上,歐美各國自身擁有全球最嚴密、罰則最嚴苛的國家安全法網(例如英國近年大幅收緊的《國家安全法》、美國的《間諜法》等)。面對本國境內涉嫌通敵、叛國或煽動騷亂的行為,西方執法機構從來毫不手軟;但每當香港特區依法防範及打擊危害國安行為時,他們便立刻戴上有色眼鏡,高舉「人權」、「自由」的幌子大加抹黑。這種赤裸裸的雙重標準與政治「抽水」,早已將其企圖以香港為棋子、遏制中國發展的地緣政治圖謀暴露無遺。
今日的香港已經徹底告別昔日「黑暴」橫行、社會動盪的陰霾,昂首邁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國安家好」已成為廣大市民的普遍共識。香港特區的法治基石堅如磐石,司法機構依法獨立審判絕不會因幾名外國政客自導自演的政治騷而產生分毫動搖。任何外力干涉注定徒勞無功,任何膽敢觸碰法律底線、危害國家安全之徒,亦必將面對法律的公正審判。
文:陳祖光
立法會議員、同仁基金會主席、四川省政協委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投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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