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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義昭昭彰法治 底線明確捍國安 文:洪錦鉉

日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已解散的「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作出公正裁決,依法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這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捍衞《憲法》與《香港國安法》權威的重大司法實踐。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8月21日就已解散的「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作出公正裁決,依法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

這項裁決有理有節、彰顯法治,撕下反中亂港組織打着「民主」、「人權」旗號的偽善面具,清晰警告:任何人或組織只要跨越國安紅線,必受法律嚴懲。

然而,部分西方政客與外部勢力借機發難,大肆抹黑香港司法制度、干預獨立審判。這種袒護反中亂港分子的醜陋嘴臉,只會讓國際社會看清其地緣政治算計與雙重標準。

鐵證如山:非法手段企圖推翻國家根本制度

「支聯會」自成立之初,根本綱領就是推翻《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多年來,李卓人、鄒幸彤等人利用集會、專訪及宣傳品持續進行系統性煽動,意圖挑起公眾對中央的敵意,破壞國家憲制秩序。

回顧案件本質,控方提出的犯罪事實明確且鐵證如山。「支聯會」自成立之初,根本綱領就是推翻《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多年來,李卓人、鄒幸彤等人利用集會、專訪及宣傳品持續進行系統性煽動,意圖挑起公眾對中央的敵意,破壞國家憲制秩序。

正如筆者過去論述黎智英案時強調,反中亂港分子打着「民主」或媒體幌子毒害資訊生態,嚴重誤導青年思想與價值觀,實質削弱香港的人才儲備與競爭力,是對社會根基的系統性破壞。

更令人憤慨的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被告非但沒有懸崖勒馬,反而一意孤行傳揚違法綱領,明目張膽挑戰國安底線。

法庭在裁決中釐清關鍵原則:第一,被告受審是因其切實發生的違法行為而非政治觀點;第二,《香港國安法》第22條所指的「其他非法手段」,涵蓋任何違反《憲法》規定、意圖推翻國家根本制度的行為,危害國安絕非以有否採取暴力為唯一標準。法庭的嚴謹剖析,正彰顯了司法機關恪守法治精神、無畏無懼履職的專業態度。

外部勢力雙標抹黑 「偽人道主義」掩蓋政治算計

民建聯強烈譴責美國妄議支聯會案,詆譭抹黑特區法治。(民建聯新聞圖片)

每逢特區依法處理國安案件,西方政客與媒體便習慣性以「言論自由」乃至「人道關切」為名,企圖扭曲這宗純粹的刑事案件。這種干涉無視法治,更是對香港司法獨立的公然踐踏。

西方國家的「雙重標準」暴露無遺。事實上,英美等國自身國安法例極為嚴苛(如美國《愛國者法案》與英國反恐法例),對本土威脅嚴懲不貸,卻對香港依法懲處顛覆國家制度者指手畫腳。

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已多次明確指出,外部勢力所謂的「聲援」,背後不過是阻礙中國和平崛起的政治算計。若以任何偽善理由為違法者開脫,將令法治喪失嚴肅性與公正性。外部勢力從未真正考慮過香港市民的生計與安全,其干預注定徒勞無功。

國安法護航法治 築牢香港繁榮基石

國安才能家安,法治乃繁榮之本。從黎智英案到「支聯會案」,香港司法機關的依法公正審判,不斷向社會及國際宣告: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自《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香港擺脫了昔日社會動盪的陰霾,社會重回正軌,市民生活恢復安寧。維護國家安全並非壓制自由,而是繁榮穩定的根本基石。國安法的存在,讓社會清楚界定合法與違法的邊界,確保市民與企業能在安全環境下追求發展。

展望未來,香港正處於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特區政府與社會各界將繼續團結一致,堅定不移深化國安法治建設,同時深度融入大灣區等國家發展大局。任何外部勢力的抹黑與干預,都無法阻擋香港邁向繁榮穩定的堅定步伐;任何企圖挑戰國安底線的反中亂港勢力,最終只會被歷史與法治徹底淘汰。

文:洪錦鉉

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民建聯工商事務發言人,城市智庫主席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