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須識粵語和認路? 文:陳凱文
前財爺曾俊華近日在網上撰文,指自己有次坐網約車由機場返家,遇到一名說普通話、完全不懂「廣東話」的司機,又似乎完全不熟香港道路,甚至數十年歷史的屋苑,司機好像沒聽過。此文一出,各路人馬隨即在網上發功,民建聯的議員植潔鈴也為此作出回應,表示香港樓盤多,不代表人人聽過,又建議平台加入「語言偏好」,乘客亦可善用善用即時翻譯軟件,減少溝通上麻煩。

曾俊華發端,植潔鈴回應,江玉歡參與爭論
事後,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也跳出來調侃,指植潔鈴的言論,可跟她當年關注電子駕駛執照如何便利盲人媲美,並指溝通不了是達不到入職最低標準或要求,同時提到「一個朋友」打網約車到廣播道,操不純正「廣東話」的司機也不知廣播道在哪,朋友嘗試帶路,司機還叫對方不要騷擾其看導航。然而,作為《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通過時,尚未卸任的江玉歡,她會不知道網約車司機的法定營運要求是啥嗎?

根據8月22日起已全面生效的修訂條例,任何人要成為網約車司機,先要申請網約車車輛駕駛許可證,並在取得駕駛許可證後,再申請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沒這兩個證件的人駕駛網約車載客,將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52(5)條,即俗稱的開「白牌車」。問題是根據報導,運輸署計劃在10月才接受網約車車輛許可證的申請,意味着現時在街上跑的網約車,實際上全是「白牌車」。
在此情況之下,江玉歡作為前議員,不去指責他人打違法的網約白牌車,有着煽惑、教唆或串謀他人犯罪之嫌,反而大談識得聽講「廣東話」,應視作網約白牌車的「入職要求」,本身就是莫明其妙。退一步而言,假定江玉歡是談未來合法駕駛網約車的司機入職要求,她也應知網約車新例下,網約車車輛駕駛許可證的申請資格,可沒要求對方識得聽講粵語或其他廣東方言,必須及格的網約車綜合筆試,甚至可用英文作答,意味着聽講粵語甚至聽講中文,本來便不是成為網約車司機的法定門檻。
要求網約車司機識粵語,實無必要

因為要求網約車司機懂得聽講粵語,實際操作上既無必要,更有種族歧視和殘疾歧視的嫌疑。事實上,乘搭交通工具時,本來便不應跟司機交談,現行的 《公共巴士服務規例》更規定司機除安全理由外,不得跟乘客交談,只是過去沒有打車軟件,的士乘客才有告知司機目的地之必要。在此情況之下,既然打車軟件已能告知網約車司機目的地在哪,司機不懂用乘客熟悉的廣東方言溝通,乃是本身是聾啞人士,會影響乘客行程嗎?
其次,不論是《基本法》還是本地的《法定語文條例》,都是把中文和英文列作法定語文,卻沒訂明「中文」是指使用者必須要講粵語,意味着任何人無論是講普通話、講粵語,抑或是其他漢語方言,法律上都是視作使用「中文」。若真是如江玉歡所言,懂得聽講粵語應被視作網約車司機的入職要求,對於不諳中文的外籍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者是懂得開車的聾啞人士,是否構成不公?
至於拿網約車司機知否某個香港屋苑名稱,乃至是否熟路,則是視野太過狹隘,兼且網絡思維還停留在web1.0階段。先不說普通司機可用業餘時間開網約車,是網約車的特色,要求一個業餘司機啥地方都熟路,本身就違背發展「共享經濟」之原意。況且,在電子導航技術極之成熟的今天,無論是境外還是國內的打車軟件,設定上都是預備給乘客全國通行,而非只打算服務某個小城市。
不靠記憶認路,要求按導航駕駛
任何有在內地打車經驗的人,都知網約車是可以跨城乃至跨省出行,所以打車平台根本不會要求司機靠記憶認路,而是要求司機嚴格按導航的指示駕駛,以此判定對方有否「兜路」。若不依導航若費用更高,司機更有可能因乘客投訴而受罰,影響將來派單。此外,大部軟件打車時,都會提供幾條路綫供乘客選擇,乘客根本毋須像江玉歡的「朋友」一樣,用口教司機的路,反而司機會害怕聽你指示不按導航走,之後會被對方擺了一道,最終被指「兜路」而受罰。
最後是從法律和技術上而言,網約車正式發牌後,只要司機具有港車北上和內地網約車駕駛資格,打網約車往返大陸事必成為可能,難道屆時江玉歡又要認為,只有懂得順德某個小區的路,對方才有資格接客北上乎?某程度而言,在大陸已有一大堆聾啞人士跑網約車,每日有數萬架內地網約車跨城載客的今天,香港竟然還有些人用傳統的士的營運邏輯,在意網約車司機,應否懂得聽講粵語和識路,這種科技思維上的落後,可能才是香港發展的最大障礙。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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